废旧轮胎利用不可忽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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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 01:03 人民网-市场报 | ||
姜治云 随着我国汽车拥有量的增加,废旧橡胶和废旧轮胎的产生量也逐年增加,如何利用废旧橡胶制品和废旧轮胎,是搞好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课题,也是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据不完全统计,现在全国分布在交通、化工、冶金、物资等部门的轮胎翻新企业500多家,年翻修旧轮胎能力约1000万条,从业人员约10万人,总资产近百亿元,1980年至2002年22年间共翻新轮胎约1.1亿条,相当于节约橡胶250多万吨,价值350多亿。2000年我国轮胎生产量已超过1.3亿条,仅次于美国、日本,居世界第三,年产生废旧轮胎约6500万条。 但是,我国废旧轮胎再生利用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废旧轮胎涉及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如何充分利用,尚未引起有关部门足够重视,国家没有明确的政策导向,回收仍处于自流状态。使用单位和个人,新胎使用一跑到底,不考虑磨耗极限,不考虑翻修再用,甚至严重超载超负,影响轮胎正常使用,造成交通事故不断。废旧轮胎销售市场不规范,旧轮胎资源不能充分利用,大部分用于生产国外已淘汰的再生胶或做抵挡的鞋底、建筑用材。 (二)废旧轮胎散落于民间,没有形成一个通畅的回收系统,交易未形成市场,回收困难,加工企业得不到充足胎源,每年只能翻修轮胎400万—500万条,而且呈下降趋势。 (三)废旧轮胎再生利用市场小,利润薄,导致废旧轮胎的再生利用技术研究投入少,技术开发长期停滞不前。 (四)企业税赋过重。轮胎翻修属于有科技含量的修补行业,本身是微利企业,但税收仍然与生产新胎一样。发达国家对废旧轮胎的回收翻修利用实行政府补贴政策,美国处理1条废旧轮胎补贴2—4美元,加拿大补贴2—5加元,英、日、德等国免费回收,企业免税。我国台湾省处理1吨废轮胎补贴3200台币。 (五)我国废旧轮胎翻修利用普遍存在生产规模较小、设备落后,企业本身又没有能力引进先进技术与设备进行改造,与发达国家差距约20年。 为此,我们建议:(一)加快建立健全相关的法规体系。废旧轮胎的翻新、修理涉及交通、环保、矿山开采等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必须建立完善的各项法规制度,加快制定出台我国《废旧轮胎回收利用法管理办法》及其相关的制度、法规。 (二)制定废旧轮胎翻修利用的正确政策导向。我国是进口天然橡胶大国,也是耗胶大国,除每年有60%的胶靠近口外,还要进口大量的大型子午线轮胎,为此支付大量外汇。应效仿发达国家回收废旧轮胎再生利用实行政府补贴,或者建立专项基金用于发展废旧轮胎的再生利用。 (三)加大经济政策的支持力度。在有关技术政策、信贷、税收、市场准入等方面对废旧轮胎翻新、修补、再生利用,例如生产精细胶粉,明确倾斜,为该行业发展营造宽松环境。 本文作者:中国轮胎翻修利用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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