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走私保单风险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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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0日 10:23 南方日报 | ||
CEPA签署后,活跃于广东富裕地区的地下保单日益猖獗,广州保监办人士提醒—— 购买走私保单风险大 随着CEPA正式签署,香港居民获取内地保险从业资格后将可在内地执业,广东寿险界因此日渐担心一直活跃于广东富裕地区的走私保单(即境外保单)可能更加猖獗。日前 走私保单易披上合法外衣 目前走私保单进入内地,主要是一些受聘于香港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在内地非法展业,毗邻港澳的广东是一大“重灾区”。这些代理人活跃在珠三角发达地区,目标直指高级白领和私人业主等富裕人群。据报道,香港每年的保费收入为400多亿港元,其中约1/3来自内地,达120亿港元。 广东寿险业人士普遍担忧,目前内地保险监管部门已很难控制香港的走私保单入粤。在CEPA签署后,香港保险公司的营销人员将可名正言顺地取得展业资格,在内地某保险公司挂名,以“合法展业”为名,更方便地推销走私保单。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教授郝演苏分析:“通常,香港保险公司以及香港的外资保险公司给营销员的佣金要远高于内地,因此,营销员当然更愿意推销这些公司的保单。” 广州保监办主任王建也担心,香港保险公司因投资渠道相对宽裕,风险监控能力较强,其保险产品的保费相对便宜,对广东居民具有一定的吸引力。CEPA实施后,一些香港寿险代理人有可能利用在内地的合法身份售卖地下保单,很容易使地下保单披上貌似合法的外衣。 针对CEPA下的新情况,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日前明确表示,CEPA的签署只允许港人在内地考取资格证书,只能为内地保险公司展业,代理内地公司的保险产品,不允许其为境外(香港)保险公司在内地拉业务。地下保单并不能取得合法地位。 境外投保可能遭遇境外诉讼 广州保监办主任王建承认,目前内地法律并没有禁止内地公民购买境外保险,也没有禁止他们到境外签保单,因此,只能靠公民自律。但他提醒广东居民,投保境外保险有种种风险和麻烦:一是内地法律对港澳保险公司没有约束力,投保人得不到内地法律的保障;二是内地居民在内地签署的境外保单属无效保单,如果保单签署地标明“香港”,而投保人不能出具在香港或澳门签单的证明,保单不但无效,投保人还将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三是即使内地居民以合法外汇通过合法渠道在境外购买保单,也存在境外理赔的风险。比如发生索赔时,保户必须提供有关证据,当中涉及投保人有无完备的出入境登记;或者医疗证明和其它资料是否符合香港保险公司的要求,过程很繁杂;一旦发生索赔纠纷,可能遭遇境外诉讼,保户将要付出较高的费用和时间。据介绍,广州保监办近期便接到市民几起类似的投诉。 本报记者 谢美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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