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沙英雄甭提多高兴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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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0日 08:57 经济日报 | |||||
得悉国家有关加快林业发展决定精神以来的这些天里,在造林一线多年重负前行的治沙英雄石光银多次捧读,认真领会,甭提多高兴了! 在陕西省定边县有这么一说,“到定边的人,三分之一是来找石光银的。”然而这个赫赫有名的治沙英雄如今却背负着1000万元的债务。 治沙,带来了社会生态效益 1984年,国家鼓励个人承包治理荒沙荒山的政策出台,老石与乡政府签订了第一份合同,承包了乡农场3000亩荒沙。仅购买树苗一项,就需要10万元,而由石光银组织治沙的7户农家倾其所有,也只有750元。于是石光银向信用社申请了1.6万元的贷款,向高利贷借了3万元,从这时候起,老石开始了他的“负债造林生涯”。 近20年来,石光银承包荒沙22.8万亩、治理荒沙21.7万亩,经他治理的荒沙地,林草覆盖率高的达90%以上,最低的也在60%以上。林木价值经林业部门核定的有3086万元,尚未核定的约2000多万元,总计达5000多万元。到目前,治理荒沙共投放资金1412万元。 治沙,为何没有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都有了,但以石光银为首的治沙者们的经济效益却微忽其微。老石带领群众开展了许多副业,可面对如此之大的造林投入,这些副业的收益只是杯水车薪。尽管沙产业的收入每年可达101万元,然而发掉30万的工资,还去70万的贷款利息,基本所剩无几。 植树造林,怎么就见不到经济效益?老石怎么能欠了那么一大笔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还清的重债呢?陕西省人大环资委主任钟高适分析了其中原因:石光银种树属公益性造林,而公益性效益被全社会分享,本应该由政府承担,但我国以往的林业政策对私人造公益林并没有明确的收购规定,私人造林的利益未得到法律保护。 老石对记者说:“我石光银治沙,绝对不是为了经济效益,就是想改变家乡的生存环境,让周围这些被风沙害苦的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国家给我钱,我造林,国家不给我钱,我照样造林!”按照钟高适的说法:“老石造林,那干的是事业,而不是产业!并不能完全按市场经济指标去衡量。” 新政策,能否让老石摆脱重负 今年6月25日,国家有关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作出后,国家林业局金志成处长立即将这个喜讯转告给了老石,老石激动地说:“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咱造林治沙人极大的关心,咱们的方向更明了,给治沙事业大发展带来了新的大好机遇,实在太好了。” 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杨继平认为,决定中的相关政策将让石光银这样的治沙大户吃下“定心丸”。他说,“有关决定提出实行林业非类经营的新体制,按主导用途不同,将全国林业区分为公益林业与商品林业,公益林业以政府投入和管理为主,社会力量参与;商品林业按基础产业管理,由市场配置资源,政府给予引导和服务。凡纳入公益林管理的森林资源,政府将以多种方式对投资者给予合理补偿,探索直接收购各种社会主体营造的非国有公益林。”老石种的正是公益林,他将按新的政策得到国家的合理补偿。 当记者问到老石对决定的落实还有什么期待时,老石说:“国家的大政策已经定了,我们这些治沙人就有了方向。这一决定的实施细则需要尽快出台,这样我们心里就能更加有数。”文/本报记者 梁晓亮 【上一条】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程维高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下一条】 [关闭] 为了保证准确阅读经济日报网络版,请将中文平台字库设为国标扩展码(GBK)建议用 IE4.0 以上版本 800 x600屏幕分辨率浏览。经济日报社,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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