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社会热点话题的观点碰撞之二 讨论你说我说农民工(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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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9日 08:13 经济日报 | |||||
一个社会热点话题的观点碰撞之二讨论你说我说农民工 2003.08.09 08:00:00 经济日报 [ 5 版] 编者按:“农民工是农民还是产业工人”的话题讨论一经展开,我们就陆续收到发自祖国各地的许多来函来稿。他们中有学者、有教师、有干部,还有各界基层职工中的热心读者。其中的观点既有碰撞又有交融,字里行间中都包含了一个共同的主题,那就是无论农民工是农民还是产业工人,我们全社会都应高度重视、切实尊重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和合法权利。关心他们的疾苦、解决他们的困难,为切实改善广大农民工的生存状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不懈努力。 观点的交流才刚刚开始,我们期待着在今后的日子里能有更多的热心读者参与其中。 为了方便大家与编辑部加强联系,我们现将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通信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评论部 电子邮件:lulq@ced.com.cnliuqq@ced.com.cn 传真:010—63539408 联系电话:010—63559988转2537 湖北读者熊主武: 农民工是尚未被承认的 产业工人 农民工是改革开放之后出现的新生事物,其社会身份是农民,其职业身份是工人。因此,农民工是未被我国现行体制接受的产业工人。 说农民工的社会身份是农民,是因为农民工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尽管不在农村谋生,但他们的根在农村,他们的家庭、最终归宿、心理寄托与感情牵挂都在农村。此外,农民工及其家庭成员的生活依靠还有相当部分来自农村与农业,他们自我感觉是农民。城市市民则从来就没有把农民工当作城里人看待。农民工虽然在城里工作,为城市与国家建设作出了贡献,但无论工作条件,还是生活条件,他们都不可能同市民相提并论。从现在的农业体制来看,不论农民工走到哪里,工作多长时间,有多大年龄,他在家乡都有一份多少不一样的责任田,他们都有因此向国家缴纳农业税和相关费用的义务,国家也把他们当农民。 说农民工的职业身份是工人,是因为农民工所从事的职业几乎与城市中各行各业的产业工人没有区别。以往我们划分农民与工人的区别,是说工人除了自身的劳动力之外一无所有,只有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维持生存,而农民则拥有或部分拥有生产资料,自食其力。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这一说法早就因所有制的改变而改变了,我们在社会生活中区分农民与工人的差别,实际上主要是表现在是否领工资。农民是不领工资的,最多是销售自己生产的剩余产品换回货币,工人是领工资的,最多是不景气时领一些当作工资的实物。现在的农民工就是领工资的劳动者,他们和产业工人一样,用自己的劳动换回货币。农民工尽管社会身份是农民,但职业身份是标准的产业工人。 眼下之所以出现农民工身份确认的问题,是因为我国正处在体制转型时期。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二元社会经济结构模式,使农民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处于一种不平等的地位并延续至今。近年来,国家在户籍、土地流转、农民工报酬等方面开始了有利于农民工境遇的改革,但我国现行体制还没有为落实农民工平等的产业工人地位作好准备。党和国家早就认识到了这一问题,提出“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等反映时代要求的指导思想,各地也在逐步采取落实农民工待遇的措施。相信农民工的产业工人身份被确认与地位被落实的过程,就是我国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的过程。 北京读者寇成茂: 承认农民工是产业工人 又有何妨 农民工进城务工已不是新鲜的事,而农民工是不是产业工人,却是眼下学术理论界讨论的一个热点话题。说农民工不是产业工人,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对。因为他们的确来自农村,又没有城市户口,注定就是农民工。可他们几年、十几年吃在城市、住在城市、干在城市,消费在城市,纳税在城市,他们不是工人又是什么呢?从这个意义上说,把广大农民工归入城市产业工人队伍当中,又有何妨? 大家都清楚,建筑业是一个产业,道路交通建设被称为基础设施产业,纺织、机械和饮食业也是产业,而直接从事这些产业生产的农民工却不是产业工人,这又是哪家的理论?其实,不管人们是否把农民工视为产业工人,他们都会照样肩负着推动城市建设的任务,他们不会因为没有人称自己是产业工人而消极怠工或放弃自己的劳动。反过来,如果社会上的人们称他们为产业工人,也没有同时贬低谁,更不会因为其称谓的改变,城里人就活不下去,或城市建设就会受到什么不好的影响。但是,对于农民工来说,如果社会改变了对其身份的认定,真正把他们视为城市产业工人的一部分,那将使他们的社会地位得到一次提升,使他们对自己劳动和生活的城市更加充满亲和力和参与意识。 当前,让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广大农民工在这一趋势中逐步进入城市产业工人的队伍当中,也是我国加快城镇化建设和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选择。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重视农民工的创业价值和社会地位,并为此做了不少有益的工作。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总得有个切入点或突破口,确认农民工为产业工人,也许就是其中的一个突破口。媒体讨论农民工是不是产业工人的问题,这定义是要谁承认?是政府,是社会,是专家还是农民工自身?谁承认才有效,承认不承认有什么区别?过去谁是工人、谁是农民,都不是工人、农民自己说了算,也不是任何机构、团体或个人说了算,而是社会生产实践和反映人民意志的政策、法律说了算,今天当然也不会例外。 理论来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没有理论的指引是盲目的。但是理论滞后于实践,对社会发展目标是不利的。农民工是不是产业工人,到底是个理论问题还是实践问题?也许人们还会继续争论下去。但是,不管怎样有一点是明确的,那就是农民工到底是不是产业工人,决不会像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商标,而是社会实践对这一特殊时期的历史现象所作出的科学评价。 四川读者李胜: 让农民工自己对其身份 作出选择 进城务工农民,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重大变化而出现的新的社会群体。到目前为止,农民工具备了以下特点:第一,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仍然是农村居民,工作不很稳定,工资收入普遍低于城镇职工,且工作时间长;第二,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人仍然未完全脱离农业生产,本人或家庭的收入仍然有相当一部分来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第三,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未被纳入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其最终生活保障仍然是其家庭在农村承包经营的土地,尤其是进城务工不理想更是如此;第四,他们的文化程度和生产技能普遍低于城镇职工,多数人在劳动密集型企业从业或从事其他不要求有较高技能的职业,而且往往是非常艰苦的工作,但他们比纯粹的农民视野更开阔,见识更多,普遍有一技之长;第五,他们中的大多数对城市的归属感、认同感和价值取向比较矛盾。所有这些特点表明,农民工是介于城市工人与纯粹农民之间的双向交叉的社会群体。他们既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变化的产物,又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发展不协调所出现的新情况。 当前,农民工是工人还是农民的争论,从根本上讲,是关系到农民工的权益问题。它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国家政策导向和农民工自身努力及其选择的结果。目前,我国对工人和农民是比较清晰的界定:现阶段的工人是指从事现代社会生产的劳动者,其基本特征是在社会化的经济单位从业和劳动报酬为主要收入。现阶段的农民一是目前居住在农村,并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长期进行农业及其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人们;二是虽然离开农村,并从事非农业生产活动但户口是农村的,同时又与农村及其亲属有着密切关系的那部分人。前者是典型意义上的农民,后者是正在演变中的农民,农民工就属于后一种情况。农民工这个社会群体究竟向哪个方向协调发展?这取决于城乡发展的结果。因此,城乡协调发展关键在于国家政策导向要为城乡协调发展打造一个“国民待遇”平台,使农民工对自己的身份作出自由选择,实质上是农民工对自己权益作出选择。如果人为的规定农民工是工人或农民,既不利于城市化战略实施,也不利于“三农”问题解决。随着城乡协调发展的不断推进,农民工的身份问题,就会水落石出,农民工的权益,也会不断得到保障。因此,在讨论农民工是工人还是农民的问题时,千万不要本末倒置,人为设定,要尊重事实,要从根本上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上一条】 见 解来自工作生活实践中的感受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学习创新 【下一条】 [关闭] 为了保证准确阅读经济日报网络版,请将中文平台字库设为国标扩展码(GBK)建议用 IE4.0 以上版本 800 x600屏幕分辨率浏览。经济日报社,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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