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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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9日 03:1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监事会于2003年8月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到会监事七名,实到七名。会议决议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二、同意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班子提交的《关于核销应收潮阳塔园大酒店有限公司35万元欠款的议案》的决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应收潮阳塔园大酒店有限公司35万元欠款进行核销的决议,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的决议程序合法,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监事会 二OO三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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