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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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9日 03:1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于2003年8月7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2)民一终字第二季度7号,该判决书就我司与太古城地产(深圳)有限公司(原名保兴房地产(深圳)有限公司)国兴大厦转让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现将案件主要内容及判决结果公告如下: 1997年3月21日,本公司与保兴房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兴公司)签订一份《国兴大厦股权转让合同书》,根据合同规定,本公司将所持有的国兴大厦项目68%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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