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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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9日 03:1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以下简称“本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8月8日上午10:00在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议题及刊登于2003年7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上。 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1、《关于增补姜继直先生为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赞成票数为126,803,677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A股赞成股数为126,593,677股,占A股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B股赞成股数为210,000股,占B股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2、《关于增补吴汉洪先生为公司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赞成票数为126,803,677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A股赞成股数为126,593,677股,占A股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B股赞成股数为210,000股,占B股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本公司的专项委托,指派蒋敏、祝传颂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相关问题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均具有出席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董事会 200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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