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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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9日 02:1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8月7日至8日以通讯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2003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全体9名董事参加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过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建设银行浦东分行续借人民币2100万 上述借款合同尚未签署。 特此公告。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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