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经营许可证将统一换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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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 08:51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中国证监会决定统一换发各证券公司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证监会《关于证券公司换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的通知》中说,各证券公司须在通知下发后一个月内,持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等相关文件到所在辖区派出机构,申请办理换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的相关事宜。通知还要求,各证券公司应在收到新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后一个月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换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此项工作由各派出机构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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