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售假冒商品活动的新特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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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 08:46 中国经济时报 | ||
直接假冒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变得更为隐蔽、更具组织性 首先,政府采取严厉打击措施后,制假活动地点向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地区转移;第二,分散作业,跨地区有组织生产特点突出。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63.7%的受访企业认为制假售假采取多主体协作生产,有近一半的企业认为存在跨地区、有组织的制假售假活动。与三年前相比,多主体协作和跨地区有组织制假售假更加突出,为逃避惩处,其行为也更为 假冒侵权行为向规避法律约束的理性造假发展 大多数受访企业指认侵权行为的主要形式是假冒和模仿,分别占总数的87%和75.7%,指认侵权者对商品作虚假表示的企业占22.8%。 在政府整顿市场秩序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后,直接假冒注册商标的活动有所收敛或更加隐蔽,利用法律、政策上的漏洞,公开仿冒国内外知名品牌现象日益严重。新的侵权方式主要包括:1将驰名或著名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突出标注在商品上。2利用知名商品的产地声誉,在注册地、商标和实际产地之间制造混乱,误导消费者。3使用与知名品牌近似的商标、标识,或仿冒特有包装装潢。4利用品牌产品申请注册商标的“公示期”,冒用抢占市场。5利用OEM生产加工方式,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超量生产。6进口废品搞旧货翻新假冒国际知名产品。 假冒产品市场分布的新趋向 首先,沿海较发达地区的外来人口成为假冒商品的重要市场。假冒产品以食品、日用品、小电器、服装鞋帽为主。其次,制售假冒产品有向中西部地区蔓延的趋势。假冒产品从原来主要是家用电器、日用品等生活消费品,转向生产资料、工厂生产线、建材、农用汽车、摩托车等方面。 跨国犯罪集团组织假冒商品出口 假冒国际知名品牌出口越来越多地受到外商在华投资企业的关注,在问卷调查中,有35%的外商投资企业认为假冒商品已销往海外市场。 假冒商品出口渠道主要包括订单生产和边贸出口。订单生产是企业接受外商、国内外贸公司或海外(包括港台)中间商的订单生产国外品牌产品,其中有些是主动制假,有些则是生产企业不知情,被中间商利用,收益也大多被中间商获取,“海外中间商”中不乏长期从事跨国假冒活动的团伙。值得注意的是,海外犯罪分子开始直接参与国内批发和组织造假活动,假冒国际品牌的范围越来越广,我海关以及国外查获的假冒商品数量在不断增加。对于此类案件,执法部门因缺乏判定其假冒侵权的依据,案件查处难度较大。假冒产品通过边境贸易出口,查处和监管难度大。 (在原报告基础上本文作了删节,结构也有所调整——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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