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体系要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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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 08:46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杨明炜北京报道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王众孚日前提出,市场主体的独立性、多元性,市场行为的趋利性、竞争性,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维护市场秩序的行政执法机关,必须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执法机制。 王众孚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各级工商机关要自觉适应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适应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推进 他认为,加强市场监管还必须要建立完善与现代经济、现代科技和国际惯例相适应的监管手段。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和现代科技、信息手段的广泛运用,使市场交易方式和商品流通渠道发生了深刻变化,违法违章行为的方法和手段也随之花样翻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适应监管日益国际化、现代化市场的需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信息发展的新成果,积极改进市场监管手段和方式方法,努力实现监管手段的现代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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