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唐福勇8月7日北京报道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内部讨论稿中,本届人大内将审议的法律草案有61件,研究起草、成熟时安排审议的法律草案有9件。尽管目前还只是一个讨论稿,但也可从中看出未来5年里哪些法律的出台是社会经济发展更迫切的需要。从数量上说,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和非诉讼程序类法等在内的相关法律类别中,有30件即一半左右是有关民商经济类法的草案审议。
据了解,讨论中的民法商法类法律草案共12件: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商业秘密保护法、商事登记法、不动产登记法、破产法、期货交易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修改)、商业银行法(修改)、证券法(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经济法类法律草案18件:国有资产法、外汇管理法、电信法、反垄断法、反倾销法、反补贴法、外商投资法(将三个涉外企业法合并)、企业所得税法(统一适用各类企业)、增值税法、营业税法、消费税法、财政转移支付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改)、预算法(修改)、电力法(修改)、邮政法(修改)、土地管理法(修改)、对外贸易法(修改)。
另外,社会法类别的有4件,社会保险法、社会救济法、劳动合同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也提上了审议日程。
在研究起草、成熟时安排审议的9件法律草案中,新闻法、结社法、税法和农民权益保护法的提出,也表明国家正日益关注并着手这方面的考虑。相关专家认为,税法似乎还可以更前一点,放入5年的立法规划中考虑。
据悉,此次立法规划座谈是听取专家学者对未来5年即十届人大内即将起草、审议和制定的法律法规的意见征求。
专家:市场门槛、规则、秩序
和退出原则有望最先出台
又讯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座谈会六位专家之一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日前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认为,最先审议和出台的应是与市场经济运行关系最为密切的法律。
李曙光认为,因为现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存在很多原有法律没有顾及到或无法解释的问题,有望最快出台的法律应该是市场经济运行中三个阶段的法律,一个是门槛的法律,如证券法;一个是运行的法律;一个是退出的法律,如公司法的修改等。其次,有关市场秩序的法律也要尽快修改。如破产法、公司法、证券法和商业银行法等。这些法律很多是市场经济的关键性法律,涉及到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的进入和退出,而且这些法律也是商法的重要内容。
李曙光认为本届人大在民商经济法类别的法律制定和审议力度较前两届更大了。不仅在数量上要超过以前,审议的内容和范围也更广、更细了。
李曙光同时认为,寄送的法律体系有两个标准,一是法律完善和法律体系建立的标志并不在于法律的多少,而在于每一个特定法律在“空间上的填满度”也就是单个具体法律对社会生活的覆盖面。事实上,现行的立法中,有许多法律是不具有这种空间填满度的,例如市场主体法中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乡镇企业法等法律。其次,法治是否完善的关键在于制定法是否给市场经济发展留下了空间。也就是说在法律体系中,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围有多大,这是我们建立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基本出发点之一。
李曙光认为,目前一个亟须解决的突出问题是,大量法律是部委立法,因为存在部门利益,法律之间的冲突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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