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规定,外商投资广州南沙可自定薪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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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 06:5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广州八月七日电(记者王华)在广州南沙的外商投资企业不但可根据自身生产特点和经济效益自主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薪金水平,政府所设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也较广州市标准低近一成。 此间今日举行的广州临港工业基地国际研讨会上,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杰明透露,目前,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月薪五百一十元人民币,而南沙开发区执行番禺区标准 投资南沙优惠政策中还规定,服务型和商贸型企业,当年新招下岗失业人员达总数三成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三年以上的,经审批,三年内对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减征三成。 张杰明认为,南沙引进外资企业大都为国际知名企业,并以钢铁、石化等产业为重点,对员工的要求会比港台资加工型企业要高,为广州技校生提供了就业机会,从而促进广州实施培训高级蓝领的多层次人才培养计划。而广州劳动力市场属开放型,有全国各地人才不断补充,也给外商提供充裕的人才储备。 相对于大学生就业率只有五成左右,广州技校生九成八的就业率,显示出广州同样出现对高级技工的需求甚于大学生的情况。广州市已启动高级蓝领培训工程,设立高级技校,培养机床、机械类等急需技能人才。这为南沙重点建设临港工业提供了多种劳动力资源。 据悉,外商投资企业需招聘境外人士(包括港澳人士)为雇员,企业可在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直接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或港澳台人员就业证等有关手续,并可同样办理社会保障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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