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箱国债托管纠纷获裁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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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 03:2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报讯上港集箱(600018)与西南证券上海定西路营业部的国债托管纠纷已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日前上海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 据悉,裁决书确认上港集箱与该营业部于2002年1月30日签订的《国债托管合同》无效,该营业部应返还上港集箱1亿元,扣除已支付的息差659余万元,实际应返还9340余万元,并赔偿实际占用该款项的经济损失;确认该营业部与上港集箱于2002年3月7日签订的《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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