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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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 02:4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3年8月5日,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罚字?2003?14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01年年报情况的调查、审理已终结。经中国证监会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公司原定于2002年4月30日发布2001年年报,但在200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 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法》第177条的有关规定处罚如下: 对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 特此公告 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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