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设投诉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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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 01:40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李英辉来源: 本报讯(记者李英辉)中国民航总局近日发出通知,民航总局决定将“民航协会运输服务质量监督中心”改为“中国民航总局消费者事务中心”,专门负责消费者投诉处理和运输服务质量统计与公布的工作。 据介绍,民航内部负责消费者事务的机构为三级管理模式:总局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制订消费者事务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民航行业的服务质量标准,规范市场秩序,约束经营者的行为,查处重大服务质量事故;各地区管理局配备消费者事务工作的专职人员,负责检查和监督辖区内企业及其代理人的经营行为,协调处理消费者对航空公司、机场及相关服务单位的投诉,促进提高服务质量;各民航监管办公室负责所辖地区的消费者事务工作。 另外,从今年第四季度起,民航总局将定期向社会发布航空公司航班正常率、旅客投诉率和货物、行李运输差错率等统计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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