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企业与台商将受表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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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 05:13 深圳商报 | ||
深圳台资企业已达3600多家 优秀企业与台商将受表彰 财经资讯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李玫实习生洪伟)昨日下午,记者从市台办获悉,为鼓励台商扎根深圳、扩大生产,进一步调动台商的积极性,发挥“以台引台”作用,市台办定于8月5日至8月25日,在深圳台商投资企业及台商中开展评选优秀台资企业及突出贡献台商活动。评选活动结束后,将于9月上旬进行隆重表彰。 据了解,自1982年12月第一家台商投资企业落户深圳以来,截至今年6月底,深圳共引进台商投资企业(项目)3600多家,协议台资60多亿美元,实际投资46亿多美元,台资企业年出口总额110多亿美元,雇请员工60多万人。 就具体的评选条件,市台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评选优秀台资企业的条件,为2003年6月30日前在深圳投资超过1000万美元(以营业执照或与外经部门签订的投资合同上的投资额为准),在2001年、2002年两年内盈利、守法经营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台商投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评选:2002年度生产总值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企业(仅限于深圳企业);2002年度出口超过5000万美元的企业(以海关统计数为准);2002年度纳税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企业文化具有鲜明特点及企业管理现代化的企业。 突出贡献台商的评选条件,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台商均可报名参加评选:2003年6月前为深圳引进台资企业50家以上的台商;2003年6月前在深圳投资多家企业合计投资超过1000万美元,合计出口超过5000万美元且守法经营的台商;2002年度个人在深圳投资的多家企业合计守法纳税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台商。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李玫实习生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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