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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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 03:0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88,749,558股,占总股本的36.92%)的通知,该公司对其质押给中国银行长春市西安大路支行的国有法人股权44,374,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6%)解除了质押。同时,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354万股国有法人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8.11%)重新质押给中国银行长春市西安大路支行,质押期限:2003年8月4日至2004年8月4日。该股权质押事宜,已在吉林省财政厅备案。 另外,本公司还接到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3,600,000股,占总股本的13.98%)的通知,该公司对其分别质押给中国银行长春市西安大路支行的2,800万股法人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1.65%)及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的466万股法人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94%),解除了质押。 以上股权解除质押和新的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0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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