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天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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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 01:1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哈尔滨天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8月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丁鸿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公告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哈尔滨天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审议并通过了哈尔滨建筑材料工业(集团)公司对本公司债务清偿方案; 哈尔滨建筑材料工业(集团)公司作为本公司大股东,截止到2003年6月30日,占用本公司资金和负有清偿义务的债务共计4464万元(未经审计),为了促进本公司健康发展,哈尔滨建筑材料工业(集团)公司承诺对占用本公司的资金和负有清偿义务的债务4464万元用现金和部分资产予以清偿,偿还期限为2003年8月6日至2004年8月5日。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时采取回避,由到会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结合公司目前实际状况,同意赵俊杰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大股东哈尔滨建筑材料工业(集团)公司与哈尔滨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的有关条款,由哈尔滨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聘任赵俊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刘欣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附:高管人员简历 哈尔滨天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八月六日 高管人员简历 赵俊杰先生,52岁,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哈尔滨水泥厂人事劳资处处长、哈尔滨建筑材料工业集团公司供销公司经理,哈尔滨水泥厂副厂长、厂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及总经理。 刘欣女士,41岁,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哈尔滨建筑材料工业(集团)公司经济财务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现任哈尔滨建筑材料工业(集团)公司经财审计部部长,本公司监事。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8号-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哈尔滨天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核查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如下事项: 1、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股权事宜; 2、哈尔滨建筑材料工业(集团)公司对本公司债务清偿方案; 3、聘任赵俊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刘欣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事宜。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对本次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股权事宜履行了诚信义务,基于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向股东提出了董事会意见,该董事会意见是客观审慎的。 二、哈尔滨建筑材料工业(集团)公司对本公司的债务清偿方案符合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管人员其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高管人员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签字:韩东 赵志杰 二○○三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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