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时披露年报两公司遭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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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 01:09 京华时报 | ||
作者: 敖晓波来源: 本报讯 (记者敖晓波)ST东源和南通纵横国际由于没有按规定时间披露公司年报,遭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 记者昨天从证监会获悉,证监会对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东源钢业股份有 针对上市公司拖延年报披露时间的行为,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强调,上市公司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是证券市场存在的基石,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的持续信息披露义务,侵害了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破坏了证券行政管理秩序,必须依法严处。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对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将该种违法行为作为重要线索对有关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虚假陈述进行调查。各上市公司应当提高依法进行信息披露和合法经营的认识,不断促进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杜绝违法行为发生,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建立市场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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