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改革难求完美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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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 09:54 南方都市报 | ||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出口退税政策研究”课题组成员倪红日: 退税改革难求完美方案 对话 国务院正在酝酿出台的出口退税调整政策吸引了各方人士关注。在上报国务院的多个方案中,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所提交的方案是最早的。7月31日,本报记者专门采访了国务院 财政、银行、企业三方喊累 记者:倪老师,我国的出口退税环节目前是什么样的状况?出口退税政策到了非调整不可的地步了吗? 倪红日:目前出口退税政策由于受到财政尤其是中央财力的约束,主要存在着出口退税拖欠时间长等诸多问题。中央财政难以承受出口退税的增长,外贸企业难以承受退税拖欠带来的财务负担。尽管目前采取的出口退税银行账户托管贷款的办法暂时缓解了出口退税拖欠所带来的政府财政与外贸企业的矛盾,但是长此下去可能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引起政府财政、银行和企业三方的矛盾,国家信用风险开始向银行信用风险转移,现行出口退税政策和制度所引发的矛盾已经到了非进行全面解决不可的地步。 政策调整方案有失当之处 记者:目前有消息说出口退税政策将下调税率、从2004年起出口退税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等,对此您如何看? 倪红日:对于出口退税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我对其近期之内出台的可能性表示怀疑。因为这项措施不像下调税率那样好操作,毕竟牵涉到全国30多个省市。 还有,从2004年开始直接将指标下放到生产企业,我也看不到这项措施的必要性。因为按照规定,现在有50%多的外贸生产企业已经实行了“免、抵、退”制度。另外,如果直接将指标下放到生产企业,那么很多外贸公司将会变得无事可做,无利可图。 政策应兼顾三方利益和需要 记者:那么您认为应当如何来全面解决出口退税矛盾? 倪红日:正确的思路是兼顾外贸增长、财政承受力和企业发展三方面的利益和需要,制定一个参照国际惯例、符合中国国情、规范稳定的制度目标,同时需要设计一揽子的相互协调的过渡性措施。过渡性措施包括十分慎重地继续使用金融手段作为辅助性手段,如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以及探讨实行票据融资等金融工具;调低那些我国在国际市场上有绝对价格优势和较高超额利润的出口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财政出口退税指标的增长率略高于外贸出口的增长,并在各地区之间合理分配出口退税指标等等。本报驻京记者 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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