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特税一律改征农业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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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 07:37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讯 北京市日前出台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砍掉农民一半负担。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在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新出台的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要点是“重新确定计税要素、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执行的结果预计为农业税将有所增加,但各种收费将大幅度减少,农民总体税费负担将下降50%左右。 土地面积与农作物常年产量是农业税计税的两大要素,而其指标在此次改革前仍沿用40多年前的标准。按照新政策,北京市将据实核定、核减。 此外,农业税主粮由小米改为玉米,计税价格由原来小米每公斤1.3842元降低为玉米每公斤0.98元,计税价格与实际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予以调整;农业税税率也由目前各区县的9.9%至15.7%,统一改为5%。 农业特产税一律改征农业税,税负与粮食作物持平,可望促进农民发展果木、药材、水产品等,加快致富步伐。而对牲畜等部分产品,既不收农业特产税,也不收农业税。作者:王军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3-8-6星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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