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为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担保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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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 04:1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根据公司2003年3月28日召开的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公司与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续签提供相互担保协议的议案》(互相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有效期为一年),本公司为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嘉兴市分行发生的人民币贷款两笔共3140万元提供担保(第一笔:贷款金额2000万元,期限为2003年6月4日至2004年6月2日;第二笔:贷款金额1140万元,期限为2003年6月26日至2004年6月17日)。 至此,本公司为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金额为8140万元,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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