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 01:3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交易内容:本公司拟将所持重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股股权以信托方式委托给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进行管理。(以下简称:重庆国信) 关联人回避事宜: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出任的两名董事已执行了回避制度,未参加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股权的管理效率,使公司获取更大的收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若本公司投资2亿元人民币参股重庆市商业银行成功后,公司拟将所持重庆市商业银行的部分股权5000万股以信托方式委托给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进行管理。此议案已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因此事涉及关联交易,须经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关联交易有关要求进行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审议此方案时,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出任的两名董事执行回避制度,未参加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3,373万元,法定代表人:何玉柏。经营范围为: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国家有关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受托经营公益信托等。 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70.97%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若本公司投资2亿元人民币参股重庆市商业银行成功后,公司拟将所持重庆市商业银行的部分股权5000万股以信托方式委托给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进行管理。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系金融机构,本公司将上述股权委托该公司管理,能够凭借其专业优势,提高股权的管理效率,使本公司获取更大的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黄胜蓝先生认为:该项关联交易将不会有损其它股东利益,建议在国家"信托法"的范围内,订立较为完善的信托协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5日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参加了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就关于公司拟将5000万股重庆市商业银行股份以信托方式委托给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此举将不会有损其它股东利益,建议在国家"信托法"的范围内,订立较为完善的信托协议。 独立董事:黄胜蓝 2003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