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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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 01:3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媒体报导中有提及“四川金顶大股东5000万国有股面临拍卖抵帐,股权结构即将发 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为更好地寻求本公司的发展,欲通过以股权转让的形式引进战略投资者,做大做强金顶公司水泥主业,正与包括水泥行业某龙头企业及摩根斯坦利等在内的境内外实力机构进行合作意向性的接触,但目前尚未与任何公司签署意向性或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董事会承诺将严格遵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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