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人员出国商务购汇放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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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5日 12:28 粤港信息日报 | ||||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透露,该局已经出台的《广东省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境外商务活动购付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广东省辖内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出国(境)从事商务活动,可按照因公出国的指导性限额标准购汇。如到美国,每人每天为200美元。 据广东省外管局有关负责人解释,在此办法出台前,民营企业工作人员不能办理因公护照出国(境),从事商务活动时,只能持因私护照商务签证出国,按照因私出国的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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