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协会存在四大“软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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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5日 12:28 粤港信息日报 | ||||
驻深圳记者 罗艾文 谢白清 燕无忧 [编者按] 7月24日,本版推出的关于广东省高科技产业商会秘书长王理宗的专访——《商会是经济发展的第三推动力》,一发表就引起了商会、行业协会同仁、企业家、学者、政府官员等 为了更多的人方便参与到这次关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会协会应该如何发展的大讨论中来,大家可将讨论稿直接发到电子信箱:xbqing@163.com中,本报将会陆续对读者讨论的内容进行整理刊登。 软肋一:缺乏准确定位 记者在采访各种行业协会时注意到,协会成员在介绍协会领导时,大多会介绍一下该协会的负责人原来在某某政府职能部门担任什么样的职务,他们的名誉会长是哪一个领导。有的协会来得更加干脆,秘书长不叫秘书长,而叫他原来在政府部门担任的职务,如某某主任、某某处长。一位在深圳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民营企业家对记者说:协会说服企业参会时,往往是以政府代表的面孔出现的。 上海市曾经对行业协会进行过一次调查,调查结果显示:58.96%的协会负责人由上级部门委托或由上级人员兼职;94.78%的协会重要会议或重要活动邀请上级部门代表参加,85.07%的协会负责人参加上级部门召开的有关会议;70.90%的协会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和接受相关检查或评比,协会的重大举措经上级部门批准;79.10%的协会重大举措听取上级部门的意见。 记者在采访中询问:行业协会在发展中的主要问题是什么?有半数以上的行业协会认为“上级部门授权和支持不够”是第一位的原因,他们把“政府给行业协会更多授权”作为政府给予行业协会的首要支持。这与行业协会把自己当作政府代表的定位分不开。 其实,协会并不是什么时候都把自己当作政府代表的,协会向政府职能部门反映问题时,往往又是以企业代表的身份出现的。 一位已经加入了两个协会的中小企业主对记者说:其实协会既不独立于政府也不独立于少数给钱的大企业,他们既代表不了政府,也代表不了行业内所有的企业,甚至大多数企业;因为他们依附政府职能部门,所以有些问题不敢反映;因为他们资金来源的一大块是行业内大企业,所以他们有时会不顾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的利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司长张经在一本书中提出过类似问题:外国政府来了,自然有我国的各级政府从容不迫地接待;外国的企业来了,我国大中型企业代表可以接待和谈判;但是外国的行业协会来了由谁来接待和与之进行谈判呢?现有官方的几百家全国性的行业协会,由于大部分是行政权利的延伸,基本不能正确代表和反映同业企业的切身问题,所以不能作为对等的谈判对手与其周旋。 由于行业协会并不能代表行业利益,企业宣布退出协会的事例不断发生。2002年3月20日,北京富亚涂料有限公司宣布退出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富亚公司所说的:“不是我们不需要行业协会,而是我们需要什么样的行业协会。——这才是我们所应格外关注的问题的焦点。” 广东省高科技产业商会秘书长王理宗认为,解决上述问题的办法是商会协会走向民间化,就是行业协会无论是在组织、经费、服务还是在运作机制方面都应是非官方的,协会由会员组成,为会员服务,会员与协会之间不存在行政性的隶属与管辖关系,行业协会与行业协会之间也不应该存在级别与区域的管辖性质的联系。王理宗认为,只有行业协会民间化,才能形成公信力。 目前,在商会协会从官办向民间化转变方面,已经有了松动。在日前举行的深圳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首次明确规定,会长由代表们直接选举,而非领导机关指定。新一届律师协会会长、理事均由160多名律师代表直接选出的律师担任,而不再由司法局有关官员及指定的人担任。这一改革一出现就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知名社会学家、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副主任洪大用认为,深圳律师协会的这种改革是中国行业协会改革的方向,也是中国民间协会走向健全的发展方向,即逐渐由官办走向民间,由强大的行政管理走向部分的自我管理和部分行政管理相结合。 软肋二:缺少运转资金 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的裘昌淼副会长这样向记者介绍目前行业协会的发展现状:“大致上可以分为三种情形。第一种是半官半民型的,职能不够明确,协会赋予了政府的部分职能,官办色彩较浓,依赖性过强,难免违背行业协会的宗旨,往往容易使协会沦为政府的附属机构;第二种是市场化运作型的,已经从旧的协会性质中脱胎换骨,基本实现了市场化运作,比如深圳市的钟表行业协会、家具行业协会等,这也是行业协会发展的方向;第三种是经营不善,半死不活的。目前,这类协会占的比例较大,需要迅速改革,使其真正发挥协会的作用。” 然而对于行业协会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许多行业协会负责人提出了不同意见。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夏德明明确表示:协会逐渐民间化、逐渐靠自己养活自己已成必然趋势,但是不能因此把行业协会办成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机构。其实夏德明所主持的深圳市企业联合会、深圳市企业家协会也面临着资金压力问题,他们也基本上是靠企业所交会费维持生存,他们走过的历程很具代表性:由政府资助到自己养活自己。现在他们主要是在服务好企业上想办法,在这里,谁没有服务好企业,谁就有失业的危险。 据介绍,资金问题上,国外是依靠会费以及提供其他服务收取的费用,会费多由理事会制定统一的标准,按企业规模大小等因素予以确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司长张经认为,我国行业协会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是经费来源不足。这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会费标准过低。由于目前社团收取会费的标准是国家1992年制定的,标准偏低,已远远不能适应协会发展的要求;其二,由于会员缴纳会费后得不到任何服务,有问题也不能解决,渐渐对行业协会失去信心,因此,行业协会活动经费不足问题越来越严重。 软肋三:缺乏职业社团人 协会组织作为协会的权力机构,理事会应该在会员单位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工作人员中应该具有专门的职业社团人。然而1999年上海有关部门对上海现有的行业协会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却显示:55.8%的协会会长或秘书长由大企业或者行业龙头企业代表出任,40.58%的协会由来自政府部门或控股公司的人员担任或者兼职,而中小企业担任这类职务的仅占3.62%;被调查的行业协会中专职工作人员来源主要来自离退休干部和内部借调,分别占总数的48.25%和31.84%,不足20%来自社会招聘、分配、主管部门任命或其他途径。 王理宗也指出,缺乏一种从社会或行业选择行业协会所需人才的体制,是我国行业协会比较薄弱的另一重要原因。王理宗说,据不完全统计,当前大多数行业协会的专职人员数量较少,52.20%的行业协会有专职工作人员1至5人,38.97%的行业协会有6至10人;5.15%的行业协会有11至15人,3.68%的行业协会有15人以上。 王理宗还指出,行业协会人员学历水平偏低、年龄偏高、来源非社会化,普遍缺乏做合格社团人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不能为会员企业提供大量高质量的服务,自然就无法吸引更多企业的进入,从而导致了会员数量不足。由于行业协会较低的行业覆盖率,也就直接影响到行业协会的权威性及经费收入,于是难于吸引优秀人才的加盟。 因此王理宗提出,社会需要职业政治家、职业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同样,社会也需要职业社团人。只有实现社团人职业化,社团人才能将协会的工作当作自己毕生的事业去经营,不断探索和创新,实现协会的产业化、社会化。他甚至建议,在大专院校应该设立专门培养社团人才的专业,有关的政府部门应有计划地组织现职的秘书长进行培训。 软肋四:职能不健全 说到商会协会的职能,业内人士总是很自然地想起美国商务促进委员会(简称BBB),他们在美国电子商务活动的推进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 最初,由于电子商务的虚拟性、隐蔽性,使消费者及经营者在网上交易时,由于不能全面真实地了解对方情况,导致对网上交易没有信心,这成为当时阻碍美国电子商务大规模发展的一个关键。在这种状况下,BBB根据其《在线商务活动准则》的规范,向符合该准则并承诺遵守信息披露和和解规范等准则的在线商家发放“信任标记”。凡是获得BBB“信任标记”的在线商家,就说明其具有比较高的信用标准,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可以放心地与其进行交易活动。而且BBB还积极与政府保持联络,一旦发现商家有犯罪的嫌疑就会立刻告知政府有关部门。从而使得美国的电子商务在消费者中建立起了广泛的信心。 王理宗告诉记者,境外一些企业有这样一个习惯,要了解某企业是否有信用,往往通过相关的行业协会来了解。 我国行业协会的职能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的差距。北京市经委行业管理办公室编写的《欧美、日本行业管理及协会组织考察报告》中指出,美国、日本、欧洲行业协会都具备而北京行业协会不具备的功能有这样几项:行业统计、参与质量监督、制定行规、协调价格、参与指定行业标准及实施监督、市场建设(反倾销)、发展行业与社会公益事业。 在我国,行业协会的现有主要职能中,排在首位的是认为帮助企业和政府沟通(占93.02%)。因此,张经指出:“在行业协会职能问题上,我国现阶段的行业协会还只具备一些极简单和初级层次的职能,行业协会的一些重要职能,或由于体制的原因不归属于行业协会;或由于行业协会自身的原因没有建立相关机构而不能行使这些职能;对行业协会行为的规范,尤其是对行业协会垄断行为的规制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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