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诚信企业评定办法将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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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5日 07:57 经济日报 | ||||
本报讯 四川省近日将出台《诚信企业评定办法》(试行),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评定。 对企业信用评定是对参评企业近两年信用状况的评定。包括:按合约规定及时归还银行本金和利息,切实履行担保责任,无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无逃汇、套汇、骗汇等行为;无被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处罚的记录;企业法人代表和其他高 凡是被评为诚信企业的企业,将在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贷款利率在国家允许的浮动范围内,可享受一定比例的优惠;可优先获得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针对中小企业的信贷创新业务;人民银行、外汇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可根据有关政策,在出口退税方面给予优惠;企业在申请办理年度检验时给予免审;对诚信企业申请特许经营权或资质等级评定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在履行行政审批事项中,法律法规规章未对审查工作明确规定为实地审查或实质性审查时,诚信企业可以适用书面审查等九大方面享有政策优惠。(王贡)作者:王贡资料来源:经济日报【上一条】强化监管 标本兼治——工商机关大力推进信用建设【下一条】[关闭]为了保证准确阅读经济日报网络版,请将中文平台字库设为国标扩展码(GBK)建议用IE4.0 以上版本 800 x 600屏幕分辨率浏览。经济日报社,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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