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允许外资经营的都向民营资本开放 厦门出台新政策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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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5日 07:57 经济日报 | ||||
凡允许外资经营的都向民营资本开放厦门出台新政策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2003.08.04 12:00:00 经济日报 [99版] 本网讯记者殷陆君报道,厦门市经过半年多的深入调研,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厦门市委副书记吴凤章介绍说,该市对民营经济的扶持政策,主要包括十六方面的内容:放开经营领域,凡国家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允许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凡 厦门市民营经济较快发展,始于五年前该市颁布《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若干暂行规定》之后。截至去年底,该市民营企业达到14400多户,年总产值超过66亿元。去年,厦门市民营企业实现增加值近50亿元人,占全市GDP的7个百分点以上。但与该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比,民营经济发展步伐不大。随着厦门开始实施建设海湾型城市的战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重新得到了该市的高度重视。厦门市委市政府组织了重点课题调研组,发现民营经济存在经营领域较窄,有关部门思想保守等问题,特别是对于厦门外向型经济活跃,但民营经济发展落后,不少民营企业的“国民待遇“尚未彻底解决,政策上也存在延续性不够等问题,因此出台了<厦门市关于扶持民营经济的若干规定>。作者:殷陆君资料来源:经济日报网络版【上一条】【下一条】[关闭]为了保证准确阅读经济日报网络版,请将中文平台字库设为国标扩展码(GBK)建议用IE4.0 以上版本 800 x 600屏幕分辨率浏览。经济日报社,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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