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资本获入图书批发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5日 01:56 新闻晨报 | ||||
晨报讯上月30日,国家新闻出版署以一份新的规定,在出版物总发行及批发的准入限制上悄悄隐去了“国有”的字眼,民营资本得以正大光明地经营出版物批发业务。 这份名为《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的文件,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取代4年前颁布的《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比较这前后两个不同版本的规定,可以发现,在前一个规定中,从事总发行业务的单位,必须是“国有出版物发行单位及国家核准的国有资本控股的 据记者了解,在新规定出台之前,实际上早有民营资本涉足图书批发领域。而这些民营资本规避政策风险的方法就是,“挂靠”一个有资质的国营企事业单位,以获得准入的资格。新规定的出台,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给这些民营批发商一个“名分”,从此可以在阳光底下进行交易。以往将新华书店以外发行渠道称为“二渠道”的说法,也将作古。 (记者潘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