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突破“绿色壁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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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4日 12:02 粤港信息日报 | ||||
记者 柯晓明 8月2日,在深圳召开的“2003国产手机企业首脑论坛主席团工作会议”上,国家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官员黄建忠透露,由信产部拟订的《电子信息产品生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将出台。这一管理办法对电子信息产品的回收利用环节进行的有效管理,将有助于电子信息产品生产企业在进军国外市场时,绕非关税贸易 规避欧盟“绿色壁垒” 今年2月,欧盟公布了两项环保指令,其中一条指令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投放欧盟成员国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不能含有铅、汞、镉、六价铬、聚合溴化联苯(PBB)或者聚合溴化联苯乙醚(PBDE)等6种有害元素。有专家指出,这无疑是欧盟的一个非关税贸易壁垒,它要么导致我国电器出口价格提高,要么导致出口数量下降。 信产部在正拟订的该《办法》中也将欧盟这一规定纳入其中。黄建忠表示,如果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届时不符合欧盟的这些环保规定,将要为日后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埋单”,从而提高我国电子产品进军国际市场的成本。并且,如果在欧盟这一规定实施之前,我国不颁布相应的法令,将会使违反欧盟这两条指令的电子产品“有机可乘”,随意流入中国,在我国手机、家电等行业中造成不公平竞争。 需标明明确的安全使用期 黄建忠还透露,开发替代这6种有害元素的工作,信产部已经委托给了材料协会进行。据悉,与欧盟这两条指令不同的是,信产部在拟订《办法》时新增了2条规定:一是生产厂家必须在产品上标注明确的安全使用期;二是生产厂家必须在产品上注明材料成分标准牌号和可否回收利用的标志。如果在产品中使用了外国进口的材料,必须注明进口材料的来源国。黄称,这一规定可以使我国电子信息产品进入欧盟市场时,在遇到产品废弃纠纷时摆脱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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