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土地抛荒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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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4日 10:34 中国经营报 | ||||
江西报道列车在京九线江西段上快速前进,铁路边时不时地出现郁郁葱葱的农田,这使得夹杂在其中的抛荒土地特别扎眼。 抛荒之况 江西泰和县农民老木每谈起当年将9亩耕地转给别人就感到庆幸。1998年,老木的两个 老木的举动当时成为村里的笑柄。他回忆说:“村里人说土地这么宝贵,我还花钱转让,这是他们笑我的原因。但没过几年,他们又说我实在是精明。” 在2000年前后,老木所在的村子开始出现土地抛荒现象,他自己也抛荒了2亩地。“我现在还后悔当初没有多转让些土地。”根据村书记介绍,全村大概抛荒1000亩地,约占全村总数的20%。 而根据江西中部某县农业局的统计,截至2002年年底,全县土地抛荒面积为56009亩地,约占全县总数的6%,其中常年抛荒29002亩地,季节性抛荒为27007亩地,涉及到17930户农户。 类似泰和县土地抛荒的情况在江西比比皆是。据了解,光景德镇地区,季节性土地抛荒要占到耕地总面积的15%。实际上,土地抛荒数量在江西仍是个未知数。江西省农业厅处级调研员罗青平说,全省季节性土地抛荒面积估计为20万~30万亩地。而据江西省委有关人士的估计,中部某县的经济在江西是位于中上等,所以土地抛荒如果以该县的标准,全省应该有将近100多万亩地抛荒。 抛荒之因 6月中旬正是江西农村育二季稻秧苗的时候。吉安地区一位农户给远在海南的儿子打电话说,家里准备种上5亩二季稻。儿子问,能够赚多少钱?农户说,收成大概有2000斤,刨去成本大概能够赚500元。儿子说:“这还不到我半个月的打工收入,别种了!”类似这样的故事在江西不断上演。 江西兴国县永丰乡副乡长姚旭昆透露说,农民种地只能维持温饱水平。江西省委农工部助理巡视员刘谟炎说:“土地比较收益过低是农民抛荒土地的主要原因。”近年来,农产品价格低迷,而化肥、农药等成本在不断提高,导致种地比较收益极低。 今年年初,刘谟炎和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农村经济研究所资深研究员杨荣俊到江西崇仁县白陂乡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调研。他们发现,在白陂乡这样有代表性的传统农区,种粮的收入很低,每亩的纯收入只有285.2元,而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种菜,每亩的纯收入是8100元,后者是前者的28倍。所以,当地许多农民认为只要家庭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会选择到沿海地区种菜。当地种田和异地务农种菜比较利益的差异,是农民选择到沿海发达地区种菜的动力。 泰和县委农工部部长郭荣宝说,目前实行的农业税制也是导致土地抛荒的一个重要原因。现在,农业税是按照耕地面积进行征收,税收固定。“这点并不合理,农业收成也有好和坏,不像工业品那样按照生产具体情况进行征收,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农民种地的积极性。” 税制的另一个暗伤是费改税所致。原本税费改革的初衷和目标之一就是减轻农民负担,使农民在过重的税费负担中解脱出来,提高农民种田积极性。有分析认为,费税改革虽然总体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但是对土地抛荒却起到一定的推动和助长效果。 首先,完全以田亩标准来确定税收任务有欠公平。随着农村中非农产业的发展,农业内部也出现了分工,农民的就业和收入渠道已产生明显区别。收入既然有明显的差距,在征收农业税时就不应统一对待,搞“一刀切”。但是现行税费改革仅以土地作为惟一税收依据,使得种植业生产者几乎承担全部农业税负,挫伤了种植业生产者的积极性。税费改革由以前按田亩和人口双重承担改为仅按土地负担后,农业税直接与耕地挂钩,“税随地走”,硬性收取。经济发达的城郊农民由于从事非农产业少地或无地而承担较少或根本不负担农业税,而经济落后的边远山区的农民由于仅从事单纯的农田耕作而负担着农业税,而且耕种田地越多农业税负担越重。以土地作为惟一税赋依据,使得农业税由不种田的农户向种田的农户转移,由种田少的农户向种田多的农户转移,与税费改革的初衷相背,导致土地抛荒增加。 其次,税费改革后可能出现的地方财政收支缺口问题解决不好会加剧土地抛荒。税费改革后,多数基层政府收入锐减,遭遇财政障碍,许多县、乡、村资金运转困难,基层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在依靠中央财政转移支持不现实的情况下,基层政府为了正常运作,极有可能将现有的财政收支困难问题及历史债务包袱转移给种田农民,或巧立名目,乱集资、乱摊派,加重农民负担,无法完成税费改革的既定目标。 刘谟炎调查发现,崇仁县白陂乡的可支配财力只有120万元,支出则要184万元,缺口64万元。农业的财政收入要占到一半以上,但农业生产支出为零。“江西有80%~90%的县的工资总额超过财政收入,即使是财力最为 雄厚的广丰县(约为3亿元),财政也是十分紧张。农业对财政贡献最大,但得到财政的支持却少得可怜。”由于财政无力投到农业生产上,农民种地承担的成本提高。如江西不少地方的灌溉系统已经瘫痪,农田用水需要靠抽水机,这又增加了种地的成本。 抛荒不全是坏事 事实上,抛荒现象在江西并不被看重。“抛荒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6月24日上午,罗青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美国还实行每5年轮耕一次的做法。现在,农产品价格低迷,土地抛荒导致农产品的供应相对减少,这对农产品价格提高有一定的好处。” 江西兴国县永丰乡副乡长姚旭昆认为,土地抛荒更多是影响到政府的形象。分析认为,土地抛荒对政府的影响并不是很大。因为农业税是按照承包的耕地面积进行计算。惟一比较麻烦是,由于一些农户全家迁到外地务工,导致农业税征收比较麻烦。时常收不上来,到外地收农业税差旅费用高,征收成本有的高达10%以上。 而对农户而言,土地抛荒的前提是找到了收益更好的出路。目前在江西,农村青年到外地务工已经成为风尚,一旦呆在家里会受到歧视,这也使得农村的强壮劳力流失,加速土地抛荒的进行。 抛荒还带来一个意外的结果,过去江西一些乡村土地沙化、荒山四处可见。但在大量农村人口出去后,农村的生态环境经过近10年的保护,现在基本上得到了恢复。如兴国县原先水土流失面积高达84%,成为“江南沙漠”,连自来水里也有沙子。今年来全县山地植被覆盖率达到72%。水土流失严重的情况能够得到改善,与20万人口(占全县人口的近三分之一)出外打工有极大的关系。 治理抛荒之方 土地抛荒及其带出的土地流转引起了江西高层的重视。今年3月,江西省委政策研究室、农业厅、林业厅、国土厅联手对全省的土地政策进行调研。 根据江西省农业厅的统计,目前江西共有302万人出外打工,年收入为134亿元。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土地流转面积为302万亩地,占到耕地总面积的10.08%,参与流转的农户共有196.8万户,占到总户数的27.4%。其中大部分是农户之间的自发流转。 罗青平认为,由于出外打工的农民大多没有社会保障,难以抵抗各种风险。所以,一旦将他们的土地进行流转,将有可能使得他们成为失地游民,而从历史上看,失地游民一旦被人利用则很容易出事。这也是政府对土地流转十分谨慎的根源。他说,从全局看,进行大规模的土地流转还不是很充分。城市还没有为农民创造出足够的就业机会。 2001年前兴国县进行了土地流转的尝试。他们在各个乡成立土地出租的部门。部门从各村收集信息、对农民需要进行流转的土地、地点进行登记,然后再转让给种养能手、个体户、招商机构公布。目前,全省有10多万亩地通过流转集中到了能人和大户的手中。兴国县政府农办副主任郑德军介绍说,全县土地抛荒面积不足1000亩地。 但也有反映,抛荒的土地进行流转难度十分大。政府出面组织流转只有等到有了项目才进行。所以,在江西不少地方,政府无心也无力对抛荒土地进行流转。 记者手记 对土地抛荒,我们听到的批评和指责不少。的确,人均耕地面积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中国,出现土地抛荒是令人难以理解的,也是不应该发生的。 但是,我们不应该指责农民。一是从法律上讲,农民对自己承包的土地有处置权。抛荒土地应该是农民的一项权利,这也是江西某县征收抛荒费被制止的缘故之一。二是农民根本无法靠几亩土地来达到小康水平,选择到外地打工是农民的理性选择。农民用打工得到的微薄收入交纳农业税,在一定程度上讲,这是工业补贴农业。 农民抛荒土地到外地打工的意义并不仅仅是能够改善自己的生活。去年年底,记者在江苏参加了一个会议。会上,一位外国专家指出,中国农村落后根本原因在于农民过多。即使农产品丰收,下跌的物价会让农民丰收不增收。所以,中国的农民想光靠农业是无法富裕的。惟一的出路在于减少农业人口。 江西300多万人到外地打工,虽然造成土地抛荒。但不可否认的是,江西农民的生活水准已经有比较大的提高。而另一个容易被人忽视的是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由于众多人口出外打工,江西目前许多农村的生态环境大大改善。 土地抛荒并非江西独有,中西部地区土地抛荒情况尤为严重。当土地在农民的眼中从财富变为负担时,给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扎眼的抛荒,还应该是对“三农”问题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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