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建六大区域电力市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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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2日 10:42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据中国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监会)透露,区域电力市场建设从今年起试点,将用3年左右时间初步形成六大区域电力市场。为了促进该进程,电监会新近出台了指导性文件。 据电监会副主席史玉波介绍,培育和建设区域电力市场是当前电力市场建设的重点。今年将选择部分地区进行试点,明年和后年再按条件依次启动其他区域电力市场,用3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形成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南方等六大区域电力市场。 为了规范区域电力市场的建设和运营,确保试点的顺利进行,电监会制定并颁发了《关于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试行)》、《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试行)》和《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功能规范(试行)》等文件。 《关于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主要规定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目标、模式、步骤等基本思路;《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主要解决市场成员在市场竞争中“怎么办”的问题;《电力市场监管办法》主要规定监管机构在电力市场监管过程中“管什么”和“怎么管”的问题;《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功能规范》重点解决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的规范统一,目的是保证市场条件下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促进电力市场之间的衔接。(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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