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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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2日 02:0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3年7月31日(周四)在公司本部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共有6人参与传真表决,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对半年报中追溯调整事项的说明 公司于2003年4月20日收到深地税三函[2003]187号文,同意应收帐款坏帐损失2,737,657.82元在2002年税前列支,可抵减2002年企业所得税410,648.67元,抵减后可增加2002年未分配利润410,648.67元。 以上追溯调整共增加公司净资产410,648.67元。 董事会认为,上述追溯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有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关于银行借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贸易业务进一步发展的需要,批准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深东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3500万,并授权经营班子办理上述借款的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文件。 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0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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