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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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2日 02:0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江苏小天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通知:无锡市人民政府为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十六大关于“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的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次转让的股权为无锡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所持小天鹅集团公司全部国有股权,按照17.18%、48.45%、28.64%、5.73%的比例分别转让给南京斯威特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通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口岸进出口有限公司和广东斯威特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衡评报字2003第21号”《江苏小天鹅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资产重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小天鹅集团在评估基准日(5月31日)的净资产为87,302.95万元,本次股权转让拟以87,303万元为股权转让价。上述股权转让事宜须报江苏省财政厅和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股权托管协议》约定,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以后,拟转让股权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完成之前,无锡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拟将其所持小天鹅集团100%股权全部委托给南京斯威特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并将其与托管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利由南京斯威特集团有限公司行使。本次股权转让的其余受让各方对此均明确表示同意,并愿意承受因本协议的履行而产生的损益。 本次关于小天鹅集团公司整体股权转让事宜尚需报请江苏省财政厅和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将不影响本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本公司董事会也将按照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的要求对小天鹅集团公司出让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作出进一步披露。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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