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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医学局限与人道呼唤矛盾中“突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2日 01:05 经济参考报

  15名白血病患者状告江苏人民医院输血致染丙肝案透视虽然相关各方都保持着克制、谨慎甚至是警惕,惟恐表态不当会影响到自己合法权益的实现,但7月初以来,15名白血病患者状告江苏省最好的综合性医院——省人民医院在输血中使自己感染丙肝这一消息,还是渐渐流传开来,并受到医药界和其他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肩负着救死扶伤神圣使命的医院怎么会反给患者增添病痛?这样的悲剧缘何在全国各地此伏彼起?面对在双重病痛中挣扎呼号的患者,社会应该、又能给他们做点什么?

  祸起萧墙

  15名白血病患者“雪上加霜”

  今年4月21日、24日,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华和她的同事们接待了10名白血病患者及其亲属。这些几乎被愤怒和焦虑击垮的上访者,反映的都是同一个问题:江苏省人民医院在治疗白血病的过程中,给患者输注了不合格血液,使他们感染了无法治愈的丙型肝炎。患者为治疗白血病本已经倾家荡产,输血感染丙肝更使他们雪上加霜。

  李华和她的同事们震惊了,法律援助中心的主管部门——南京市司法局的领导也震惊了。副局长、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王竟成亲自过问此事,自始至终主持协调,并成功说服了这些患者及其亲属不要采取过激行动,而是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考虑到患者及其家庭早已因病致贫,法律援助中心当即指定律师依法免费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律师们当即前往相关单位调查取证、固定证据。7月上旬,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先后就这15起诉讼立案。

  调查揭示出的案情令人触目惊心:15名患者中,4人分别来自安徽、浙江、新疆,11人来自江苏省南京市。他们中,有学生、干部,也有农民、下岗工人,老、中、青、幼一应俱全。最小的阿峥只有14岁,刚读初一,是安徽省明光市一名下岗工人的女儿。来自南京的患者建州、砚菁(女)也都只有16岁。年龄最大的是70高龄的亚雄老人,他是南京航天管理干部学院的退休干部。还有一名南京患者卢骏已经无法亲自参与诉讼,1962年出生的他,已经在去年8月与世长辞。

  所有这些患者,2001年至2002年间,都曾因白血病在江苏省人民医院血液科治疗,并根据治疗需要多次接受输血。输血后6个月内,他们被查出感染丙肝。为了治疗白血病,患者及其家庭已经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医药费支出最多的达到37万元,最少的也超过10万元。感染丙肝,又将迫使他们付出巨额“额外”医疗费用。

  资料显示:丙肝是现有医疗技术无法治愈的疾病,这就意味着患者必须进行终身治疗,费用将是个“无底洞”。感染急性丙肝后,症状一般不明显,但如果感染后没有及时发现并正确治疗,就会在6个月后发展为慢性丙肝。慢性丙肝不仅会导致肝功能异常,其中一部分病人还会发展成肝硬化,少数人更会进一步演变成肝癌。患者感染丙肝后,要首先进行保肝治疗,因而白血病的对症治疗也必然会受到影响。

  为了治病去医院,却因输血添新病,患者及其亲属的心情悲愤难平。南京16岁患者建州的父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厚厚的眼镜片后始终闪烁着泪花。这位很有修养又很坚强的汉子只能用语气来表达自己的愤懑:“儿子得了白血病,对我们这个家庭本来就已经是一场灾难。为了给儿子治病,我们全家从外地搬到南京,专门租了一套住房,不到一年时间,便已经花去了20多万元医疗费。虽然因此债台高筑,但眼看着儿子病情出现好转,做父母的还是很宽慰。可晴天一个霹雳,突然间又因输血感染了丙肝。有了丙肝就不能继续化疗,只能先保肝,这对孩子身体伤害将是无穷无尽的。而且,每天仅保肝费用就得100元以上,我们这个家庭实在难以支撑了。孩子现在只能吃一些素菜,原本壮实的他变得骨瘦如柴。看着他,我们做父母的……”哽咽使这位父亲无法完成自己含泪的叙述。

  满腹委屈

  三级甲等医院“有口难辩”

  患者和亲属将矛头直指江苏省人民医院,先后接到15份诉状副本的院长黄峻心情极其复杂。作为一家三级甲等医院、江苏省2500余家医院卫生院的“领头羊”,江苏省人民医院有着67年的悠久历史,下设2个研究所、23个研究室,拥有13个博士点、31个硕士点,担负着江苏全省医疗、教学和科研三项中心任务。医院病床多达1344张,年门诊量141万人次,年住院数2·6万人次。然而,正因为医院在江苏乃至长江三角洲地区都拥有相当高的知名度,所以前来求诊者络绎不绝,医院发生输血感染病例的概率也比一般医院增加了许多。

  接到本报记者预约采访的电话后,江苏省人民医院领导在是否接受采访、怎样接受采访的问题上,几经反复,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医院领导层的复杂心情。最终,他们决定由院长助理、院办主任全钰平和医务处副处长占伊扬出面,代表医院领导接受采访,向本报记者详尽说明院方观点。

  接受采访的全钰平、占伊扬虽然都穿着白大褂,但依然难掩满脸的焦虑和疲倦。为了尽快查清事件的来龙去脉,他们已经连续工作了两周,接受采访前的两天,更几乎是彻夜难眠。一见面,他们便开门见山地说:“我们医院完全理解患者的心情,但我们也很委屈。”

  他们说,丙肝是一种体液传染疾病,其感染途径十分复杂,目前还不能完全掌握,不过已知血液、血制品和不洁手术器械等是其传染主渠道。

  占伊扬说:“得悉此事后,医院领导非常焦急,当即责成分管院长牵头,由感染控制科、血库、临床检验中心、传染科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涉及到的血液是否是按规定从省市血站取得、血制品和一次性医疗器械是否来源于正规厂家等环节进行了全面核查。联合调查组还检查了血液科所有医生、工勤人员血液的丙肝抗体和肝功能,并派出感染管理人员进驻血液科,全面考察空气、物品消毒情况和治疗工作流程,核查有无交叉感染问题。我们非常盼望能够查到这些患者感染的原因,以杜绝再发生类似事件。但是,至今没有在我们医院找到这批病人集中感染的症结所在。”

  医院环节既然查不出问题,那么是否可以推断问题出在供血环节呢?

  面对记者的追问,占伊扬首先强调:“江苏省人民医院每年治疗用血总量达到5至6吨。这些血全部都是严格按照规定由江苏省和南京市血站提供的。2002年,江苏省卫生厅规定,省人民医院只能从省血站进血。所以,自当年8月起,省人民医院的进血改为单一渠道,全部由江苏省血站提供。”

  “就血站而言,在现有条件下,要想保证供应给医院的血完全没有污染是不可能的。”占伊扬坦率地指出。

  他说,省级血站的血液来源于遍布全省的市县血站、义务献血点。流行病学调查表明,我国健康人群中,有3·2%的丙肝病毒携带者。由于丙肝初期症状不明显,这些病毒携带者往往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出于爱心献了污染血。此外,虽然法律严格禁止有偿献血,但由于一些财大气粗的单位职工不愿意参加义务献血,却又不肯放弃义务献血的政治荣誉,有时便会花钱雇人代为“义务献血”。而能够提供这项“特殊服务”的,往往是一些以献血为生的“职业献血者”,甚至是被“血霸”控制的“职业献血大军”。由于卫生意识薄弱加上反复献血,这些“职业献血者”感染丙肝等传染病的概率很高。尽管卫生部相关规章明确要求采血机构必须核实献血者的身份,但实际操作中很难保证100%做到。这样,来自“职业献血者”的污染血也可能进入血站。

  按照《献血法》和卫生部血站管理、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血液的检测由血站负责,医院只负责在输血前进行交叉配血试验并核对血袋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由于丙肝病毒检测存在“窗口期”和“漏检率”,即使采供血、用血等各个医疗环节工作人员都百分之百恪尽职守,传染的风险也无法完全排除。

  所谓“窗口期”,即患者感染丙肝后,3至6个月内无法在其血液中检测出丙肝病毒。而“漏检率”,则是指使用现有试剂,无法100%地检测出丙肝病毒,总有5%左右的“假阴性”、“假阳性”反应。

  占伊扬最后说:“江苏省血站对血样只保留半年,因而现在已经无法准确判断血站提供给我们医院的血液是否存在问题。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血液在提供给医院前,血站工作人员一定都曾按照法定程序,对血液进行了病毒检测。”

  创新机制

  从医学与人道矛盾中“突围”

  一边是病贫交加、在困苦中潸然泪下、急待救助的白血病患者及其家庭,一边是殚精竭虑、救死扶伤却无辜被告上法庭的医院以及依法履行了自己职责的血站,法律该何去何从、道义又该何去何从?

  医学的能力,从来都是有限的。正因为医学能力的局限性,我们才不得不学会直面熟悉的或者不熟悉的生命从我们生活中突然消失的悲凉。作为虽然肩负救死扶伤神圣使命、却同其他许多单位一样实行独立核算、自负赢亏的医院,自己如果没有过错,似乎便没有义务、更没有能力去承担不断出现的输血感染丙肝患者终身“无底洞”式的巨额医疗费用。然而,人道的呼唤却又是每个真真切切生活着的人都不能不用心倾听的声音。遭遇白血病的侵袭已经将那些不幸的人们甩入人生的低谷,看着他们因为治病又添丙肝这个不治之症,痛上加痛,代表着公平正义良心的法律和道义,又怎能让与他们陷入困境密切相关的医院和血站置身事外?

  对生命的责任将促使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共同谴责、抵制和制裁雇人“义务献血”的“财大气粗”者,用法律和舆论使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即使这一小撮人完全消失,在现有技术条件下,输血感染丙肝仍然无法完全避免,面对再添新痛的患者,我们仍然不得不面对医学局限性与人道呼唤的矛盾在我们心头引起的巨大冲突。

  面对这份冲突,越来越多的地方法院站到了患者一边。法官们根据民事法律的“帝王条款”——公平原则,依法运用自由裁量权,在认定血站和医院已经完全履行了自己的法定职责、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判令血站和医院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与患者等三方共同分担其终身治疗丙肝的费用。1999年5月,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便这样判决了一起案件。这样的裁判思路,符合法律原则,维护了作为弱势群体的患者利益,但长此以往,却将不可避免地给医院和血站带来难以承受的重负,最终必然影响到我国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进而影响病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面对困境,上海市通过机制创新,从医学与人道的矛盾中闯出了一条“突围”之路,为解决这类问题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模式。

  全钰平、占伊扬介绍说,上海市为此推出了血液制品保险制度。据医务工作者同行间了解,上海市政府拨出一笔资金建立了血液制品保险基金。患者在输血时,每用一袋200毫升的血,再在200元的费用外另行支付4元的保险费。这样,一旦发生住院输血后感染丙肝的零散案例,只要血站和医院能够证明自己履行职责没有过错,法院受理后就不再开庭,患者可以直接从保险公司获得6万元的经济补偿。这样,既在可能的范围内保证了患者的权益,又免除了血站、医院在无过错前提下的经济责任分担。

  他们建议:国家应考虑上海的经验,尽快出台政策和相关司法解释,解决“患者住院输血后感染丙肝、血站和医院确无过错”案件的善后问题,冲出医疗局限性与人道呼唤错综复杂的矛盾,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双赢”之路。作者:奚彬作者单位:经济参考报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3-8-2星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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