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取消12项涉房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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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2日 00:59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讯南京最近新取消了12项涉及商品房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这样,在商品房建设中允许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还有25项。 据悉,此次被取消的收费包括每平方米20至50元的教育附加费,房地产抵押管理费、房屋租赁管理费、房屋开发管理费等。每平方米10元的墙改基金以及水泥基金、建筑管理费等收费项目也将停收。作者:张好林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3-8-2星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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