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朝经济合作框架初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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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2日 00:42 经济参考报 | ||||
随着韩国和朝鲜经济合作的规模不断扩大、形式日趋多样化,双方经济合作制度的相对滞后成了制约合作进一步深化的一大瓶颈。为此,韩朝双方代表团7月31日在开城举行的双边经济合作制度协调会议上达成协议,双方将努力排除经济合作的制度障碍,为经济合作拓宽道路。 近年来,随着朝鲜半岛局势的缓和,韩朝双方走上了开展经济合作的道路。双方由间 韩朝经贸往来过程中也遇到了制度不规范和无章可循等现实问题。为了使双边经济合作纳入正轨,韩朝双方都希望明确规定贸易、投资、资金往来和税收等领域的制度安排和操作程序。2000年韩朝首脑会晤后,南北经济合作促进委员会会议就保护投资、防止双重征税、商社纠纷协调程序和清算结算等问题达成了四项协议。这四项协议为韩朝开展经济合作设定了法律框架,也为扩大双边经济合作架设了桥梁。 然而,由于受朝鲜半岛局势的变化和经济合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的干扰,韩朝制订的四项经济合作协议迟迟未能生效。今年,在韩朝经济合作出现恢复和发展势头的背景下,尽快使四项协议生效成为当务之急。不久前,韩国国会和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分别完成了批准程序,为四项协议的生效提供了可能性。在此次开城会议上,双方决定于8月6日交换生效通知书,这意味着四项经济合作协议即将生效,韩朝双边经济合作有望按照协议的规定步入正轨。 开城会议上,韩朝双方还分别选定韩国输出入银行和朝鲜贸易银行作为各自的清算结算银行,从而使双方无须再经第三国银行便可直接进行资金的清偿、结算、汇兑等业务。韩朝同意对往来货物实行原产地认证,以防止外来货物进入双边经贸合作领地。目前,韩朝经济合作的制度安排尚未全部完成,如成立商社仲裁委员会等事宜仍有待双方继续协商。尽管如此,韩朝经济合作的框架已经基本成形,双方在互利互惠、共求繁荣的基础上所开展的经济合作将迈出实质性步伐。 (新华社汉城8月1日电) 作 者:张锦芳作者单位:新华社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3-8-2星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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