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找失物要收费 报失业务前途看好吗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1日 13:55 扬子晚报 | ||||
新闻案例 一位名叫李茜的退伍女兵,经过近一年的调查和论证,把南方城市已有的失物招领公司引进徐州,并从工商部门领取了营业执照。目前这家公司已经和一些出租车公司建立了固定联系,今后还要和一些失物高发场所如公交公司、火车站、汽车站、公安交通等部门建立业务联系,帮助寻找失主。在李茜的办公室,记者看到了两家出租车公司刚刚送来的一大堆 失物招领公司,在国外被称作“报失业”,是新型职业。“报失业”所提供的服务即为“报失服务”,即帮助失主寻找失物或失散的家人,同时对失物拾获者或提供线索者给予一定报酬的服务。 国内最早创意的是王朔《顽主》里的三替公司。最早行动的是“深圳007”的公司。据了解,这家公司主动找到经常拾到证件的单位或个人,达成分成协议,然后通过多种渠道寻找到失主,再由失主支付25元到65元之间的服务费。老板称,成立45天的公司已处于赢利状态。不少人认为“报失业”前景广阔,因为一家日报每天登的遗失声明大致有十来则,一年就是五千则左右,如能做成十分之一就大有赚头了。这还不包括电视台、电台和其他报刊的遗失声明。国卫 正方观点 收费是劳动价值的体现没有丢失过东西的人,是无法体会失主寻找失物时的焦急心情的。虽然可以办理挂失,也可以到相关部门去补办,但其中繁琐的手续令人头痛。失物招领公司付出了劳动,而最后失主的失物失而复得,可以说是双赢的局面。收费是劳动价值的体现,与道德无关。在现在的历史条件下,这是一个新生事物,应该有一定的生存空间。做失物招领有偿服务只要杜绝不良经营,还是可行的。孙玲 为人民服务的一种形式丢失证件等是最让人头痛的,有了“报失业”公司,能化解人们的很多麻烦,收取一定的费用是理所应当的。毕竟人家付出了劳动和艰辛,为你提供了服务。再说,公司又不是慈善机构,也不是政府投资的福利部门,当然需要赢利。如果对外服务没有收益,靠什么来生存和发展呢?虽然他们从事的“报失业”比较特殊,但也是为人民服务的一种形式,不是吗?沈生 收不收费别扯上道德我曾经读过一篇《一美元小费》的文章:著名的石油大王洛克菲勒在一次徒步旅行归来时,在候车室帮助一名提着重物的妇人将行李带到列车上,然后心安理得地收下了妇人赏赐的一美元小费。洛克菲勒当然不缺这一美元,但他还是收下了。在他看来,这一美元是他付出劳动后应该得到的回报,而在那位提着重物的妇人看来,人家帮助了自己,就应该有所表示。这一过程中,丝毫牵涉不到所谓的“道德”问题。张方 反方观点 可能会助长小偷的气焰看了这个话题,我想起朋友青青的一次遭遇。春节前,她在街上被人抢了手提包。后来,有人给她的朋友打了电话(可能是根据她手机里的电话簿),让青青带200元钱到某处去“赎”包。青青真去了,有个男的把“拾获”的手提包还给了她,里面的证件都还在,但1000多元现金不见了。 现在出现了所谓的“报失业”公司,还承诺将给予帮失主找到失物的人一定的报酬,那些小偷会不会越来越猖狂?他们可以将偷来抢来的现金、手机留下,再把证件之类的交给这家公司,又能得到一些钱,还能获得“做好事”的美名。这不是纵容了坏人吗?拾金不昧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果什么事都和金钱挂钩,那就太悲哀了。肖风 还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如果丢失的各种证件都可以非常方便、快捷地补办,不需要三番五次地跑,大家还会去求助于这类公司吗?失主的心情可以理解,公司收费也无可厚非,但是否还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对这类公司该如何管理、增加其透明度?这些都值得我们深思。贺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