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物管盈利不足10%(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1日 11:27 南方都市报
  在广东9个城市展开的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调查显示:55%的物管公司认为,收费标准偏低,加上规模小,成本高,物管公司亏损严重——

  物管盈利不足10%

  物管透视

  2003年初一个关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定价方式、标准水平等问题的问卷调查在广东省九个城市展开。调查显示,政府管理价格的模式被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普遍认可,多数物业公司认为与业委会协商物业管理费方式不可行;同时由于业主拖欠管理费,目前能够做到盈利的物业管理公司不多。在被调查的170家物业管理公司中,盈利的不足10%。

  2003年6月下旬在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中山、江门、佛山、惠州、湛江九个城市展开的一个关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定价方式、标准水平等问题的问卷调查报告面世。此次问卷调查由广东省价格监测中心组织,举行调查的目的是为了了解、掌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情况。据了解,此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680份,收回有效问卷680份,有效收回率100%,其中企业调查问卷170份,业主(租户)调查问卷510份;普通住宅小区占40%,高档住宅小区占30%,商铺占20%,商场占10%。此次调查对象是按各市区不同的地理位置,分层抽样的。

  近九成业主认可政府指导价模式

  据调查显示,不管是业主(租户)还是物业管理公司,绝大多数赞成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管理。该调查称,在被访问的510户业主(租户)中,其中有452位认为,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有必要实行政府管理,占88.6%;被访问的170家企业,其中有110家企业赞成“政府指导价”,占64.5%;有36家企业赞成“政府定价”,占21.1%;赞成“由物业公司与业委会协商定价”的只有24家,占14.4%。

  据了解,目前政府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管理权限正在逐步放开,对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实行政府指导价;对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由物业公司与业委会协商定价后,报当地物价局备案。该调查报告认为:由于物业管理具有一定程度的垄断性,业主希望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公司的收费行为进行规范;同时物业公司由于收费执行难度大,再加上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各自考虑自己的利益,协商定价难以取得统一意见,所以双方均要求由政府统一定价。该调查同时显示,有140家物业公司认为由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收费标准不可行,占82.1%;只有30家认为可行,占17.9%,并且超过八成的物业公司认为执行难度很大。而原因在于:“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各自代表自己的利益,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看问题,很难达成共识。”

  多数物管公司认为收费标准偏低

  对于政府定价,被调查业主普遍反映收费适中,而物业管理公司则有半数认为政府对多层住宅的收费标准偏低。

  调查结果显示,有416位业主认为现行的收费标准适中,占81.6%;只有72位业主认为收费标准偏高,占14.1%,主要集中在个别环境较好的高层住宅小区。据统计,多层住宅的收费为平均每平方米1元,不超过1.5元,业主普遍能接受。高层住宅收费为平均每平方米2.3元,最高每平方米4.9元,不超过3元,业主普遍能接受。

  在被调查的物业公司中94家物业公司认为多层住宅的收费标准偏低,占55%。对于高层住宅、商场、商铺的收费标准,大多数企业认为适中。大多数物业管理公司认为:多层住宅的收费标准每平方米不低于0.9元,高层的不低于2元,比较合理。

  盈利物业公司少

  此次调查发现,目前在市场中真正能够实现盈利的物业公司并不多。据调查显示,在被采访的170家物业公司中,有79家声称亏本,占46.2%;有76家认为基本持平,占44.9%;只有15家盈利,占8.9%。调查认为由于企业规模小,导致管理费用居高不下,盈利企业极少。而在所有费用中,最高的支出项目是工资,近九成的物业公司表示该项支出最大,其次是设备维修和清洁绿化费用。

  谁交维修基金,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词

  关于长期以来物业管理的焦点问题是,维修基金该由谁缴交,调查表明,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意见相悖。调查结果显示,有373位业主认为需要筹集物业管理维修基金,占73.1%。但对于由谁来缴交更加合理的问题,有75.6%的业主认为应该由开发商出。而占74.3%的126家物业管理公司认为由业主出更合理。关于维修基金的问题,业主要求发展商交的依据是1998年出台的《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但是最近出台的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已明确指出从今年9月1日起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由业主缴交。

  物业管理中几个突出问题

  问题一:业主长期拖欠管理费,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进行约束。

  问题二:业主委员会不具备法人资格,无法承担法律责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其中业主委员会的法律主体不成立,双方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问题三:广东省五成物业公司属开发商属下的企业,这种建管不分的“父子兵”体制,决定了物业管理依附、受制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建设、重销售、轻管理的问题就难以解决,由此引发业主对物业管理的不满。

  本报记者 潘宇凌

  物业管理公司盈利情况调查

  是否盈利? 数量%

  亏损7946.2

  基本持平7644.9

  盈利158.9

  总计170 100

  图:

  物业管理行业的规模优势已经凸现。 潘宇凌 摄




     免费注册上网开店啦

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笑话段子、整蛊短语精彩无限 难以形容的开心感觉
  新浪邮箱雄踞市场第一 真诚回馈用户全面扩容
  新概念英语 口语 出国考试 考研暑期限时优惠
  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境界,亲密接触,激烈搏杀,包你爽上“天堂”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search Esprit 皇马 小灵通
 
手机号
密 码
索取密码
猜龙马之战输赢
猜皇马净胜球
猜哪位球星进球

每竞猜一项收费2元,猜中抽奖。奖品全部由:动感地带倾情奉送,包括500元电话充值卡、周杰伦签名CD……


企 业 服 务


青岛网上招商会招商
新浪企业邮箱—免费喽
搜索引擎沟通无限
与新浪结盟共享收益


分 类 信 息
:全国名牌高校招生
   新浪分类全新改版
   夏季旅游-心的承诺
京车消费,此处为家!
 京腔京韵京商京息
分类信息刊登热线>>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3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