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天蔚代表作之二:“两权分离”还是变卖家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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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 23:56 新浪财经 | ||||
国内各风景名胜或文物古迹的“两权分离”之风已经愈刮愈盛。最近也炒得最热闹的,是所谓刘永好十亿元买断桂林山水之说。首发消息的报纸显然有些兴冲冲的,首富、十亿、买断几个主题词都很有快感。但其他媒体很快就有了置疑,最早的可能就是笔者写的《有关桂林山水的几个极端假设》(未经认真考证)。后来希望集团和刘永好本人都出来解释,证明首发消息的媒体有些夸张。但夸张不是生造,所以希望集团参与桂林景区经营的意向确实是有的,但被人一咋呼,不太好继续了。 但别的地方就没有这么幸运,泰山、黄山、武夷山、峨眉山都已经曲曲折折地上市,而黄鹤楼和秦始皇兵马俑则在能上与不能上的争执中,被作为“一块”资产而“剥”来“剥”去。而剥来剥去的奥妙,在于自认为有权处置这些风景或古迹的地方政府,一心要找到一条即让卖方觉得没卖,又让买方觉得买了的两全之策。从逻辑上说,这样骑墙的好事是没有的。但我们有的是智慧,所以终于找到了变通的办法,叫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这样一分离,国家的帐上还留着“所有权”,商人的手里拿到了“经营权”,没人吃亏,却有人占了便宜,典型的“双赢”。下级政府挖空心思对付上级政府,已经是中国当下社会运作的重要特征之一。 风景名胜或文物古迹的出让或上市,已经被中央有关部门叫停,不知道是否和媒体、专家和社会舆论的呼吁有关。关于上市或卖断的利弊,不同利益方都已经做了充分的发言,就目前的形势来看,是中央政府和社会舆论为一方,解决反对此事的进行。与他们对立的则是地方政府,其态度之坚决,好象能否上市、转让其地盘上的名胜,已经成了事关生死的大事。 就这事而言,笔者已经没有能力在众多的议论之外再写出什么高见,却还是有一点疑问一直不甚明白:所有准备出卖名胜古迹经营权的动议,打出的理由都是为了资金。说白了,就是要借老板的或大伙的钱,来促进名胜古迹的开发利用。可是从老板们准备投入的资金来看,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手笔,即使是“首富”,而且被炒成了惊天之举,刘永好准备“买断”桂林山水的代价,也不过10亿元而已。10亿元不是了不起的数目,刘永好出得起,桂林市政府也出得起。其他准备“搞活”的各名胜古迹,也大抵都是如此。那么为什么各地政府非要顶着巨大压力“搞活”不可?只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当地政府对自己的经营能力完全没有信心,所以愿意引进老板来经营。虽然知道人家可能赚去大钱,但至少也分担了部分风险。减低风险、稳收小钱,对于很多不自信的领导者来说,都是最省心的选择。报社让各部门买断版面,电视台让制片人承包时段,走的都是这条路子。但是,所有那些惧怕风险、逃避责任的报社、电视台,没有一家不是以破坏资源、败坏名誉、难以为继而收场。报社如此,估计名胜古迹也没有另外的可能。唯一不同的是,报纸死就死了,再办一份就是。而古迹一旦被破坏性开采,就没有任何纠错的机会。 至于另外的一种可能,虽然只是猜测,但如果万一猜中,则更加可怕。比如几处准备“搞活”的景区,似乎都是商人准备花大钱接过政府抛出的烫手山芋。为什么政府手里“鸡肋”,到了商人手里就能变成下金蛋的母鸡?是政府没钱、商人有钱,还是政府无能而商人聪明?怎么说好象都不太成立。所以有一种可能是:政府“死”,而商人“活”。经营权一旦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而落入商人之手,政策和名胜古迹就一块被“盘活”,死文物就成了活资源,在政府眼力才算有了用处。至于政府如何在“分离”之后分利,则有多种方法,转让、承包、上市,都是可行的手段。 至于政策之“死”正是为了保护名胜古迹不被破坏,却往往不在一心要让资源发挥“效益”的官员们的考虑之内。而“死”政策一被弄“活”,就意味着失效,这已经被过往的无数惨痛事实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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