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协调管理出新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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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 19:52 经济参考报 | ||||
上海市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始于1999年,2000年进入快速增长期,当年完成工程采购11.22亿元,比上一年增长160%;2001年又增至19.3亿元,只比货物类采购低10.3个百分点;2002年,进入工程采购第三年,上海实现“三年大变样”,完成工程采购金额36.06亿元,比上年增长86.82%,工程采购首次超出货物类采购11个百分点,占当年全市政府采购金额52%。 4年多来,上海已基本形成比较健全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保证了政府采购规范管理、规范运作,并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早在1998年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就明确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程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这就使上海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的实施从一开始就有了明确的依据。此后上海每年的政府采购目录中,工程均明确列入。 谁来管理工程招标采购?上海认为,政府采购中心应在财政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计局、监察部门等部门的监理下,在工程项目报建、招标和实施阶段遵守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招标采购。 随着工程采购规模的不断扩大,如何处理部门之间关系、如何协调管理和操作摆上议事日程。在市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上海市政府采购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明确了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职责分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与市建管办、市招投标办协商达成4条阶段性意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二审核四备案”(报建审核、招标文件、评标小组、中标通知书、合同备案、施工许可证审核)的方式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实施监管,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同预算单位实施市级预算单位工程项目采购的操作,这为上海进一步全面实施政府采购提供了一个重要条件。 上海政府采购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各自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工程项目的管理分工:第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统一进行监督管理;第二,政府采购中心目前主要是参与组织财政预算单位自用或自身受益、财政拨款的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大型政府投资项目通过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招标或代建制等方式来实施;第三,政府采购中心参与采购的建设工程项目,由政府采购中心与建设单位共同组成联合招投标主体,进行招投标活动的运作;第四,关于纳入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范围的有关统计资料,由市建管办、市招标办按政府采购办公室的要求提供。 目前,上海采购中心组织实施工程采购,基本按以下流程操作:接受委托,落实项目的实施范围和规模;与预算单位签订采购协议,明确分工职责;编制招标文件,确定招标方式及范围;进行项目报建及发布招标信息;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核;现场踏勘、答疑;组成评标小组;开标;组织评标工作;中标结果公示;签订合同;施工管理;资金支付;工程验收;工程结算及审计;资料归档。 据悉,上海今年政府采购目标为100亿元,上半年工程采购完成13.42亿元,占政府采购的一半。今后在建设高质量、高效率和服务为特色的政府采购运作体系时,上海将在进一步扩大工程采购的规模和范围,由目前以装饰、修缮为主逐步扩展到《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市政工程等,逐步成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部分。作者:沈则瑾文章来源:经济日报发布日期:2003-7-31星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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