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水业集团为何“难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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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 16:55 中国经济时报 | ||||
本报记者 王殿学 “解决自来水价格问题的出路之一是组建市场化的大型水业集团。供水企业普遍缺乏规模,行业内本来就有限的资金、人才、技术、设备等资源等又不能科学有效地调配和流动,水价改革就难以达到预期效果。”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生态城市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表示,因自然垄断对价格的非市场调控已成为全球水业所面临的共同问题之一。 据悉,近年来不少地方政府为引入水业竞争曾做过大量的改革尝试,“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自来水企业的区域性拆分”、“城市不同区域的竞争管理”、“主副剥离”、“股权多元化转让”等等不一而足,所有行动均把目标锁定为“打破垄断、提高效率”。 傅涛认为,从全国范围和行业角度看,我国城市水业垄断现状并未因此有多大改善:1000多家大大小小的自来水企业分布于600多个城市,产业分散、信息封闭、管理落后,企业夜郎自大各自为政,仅靠行业协会形成松散的行业连接,而曾经是中国最大的上海自来水公司也已遭拆分。 政府、企业上演 城市水业资产主体之争 今年年初,中国城镇供水协会的调研报告再次把政企不分列为行业面临首要问题。报告指出,“企业出让产权,吸引投资,本属企业资本运作的一种市场行为,其主体当然是资本运营者,是企业而非政府。但从已经实行产权出让的城市供水企业看,特别是与外商合资合作的项目,往往是政府领导出于引进外资和变现存量资产等目的首先做出决定,然后指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组织运作。至于供水企业,只不过是参与谈判,提供数据资料而已。” “各级政府对推进城市水业市场化是普遍认同并积极推进的,但关键是对中国水业市场化的管理模式认识不清。”傅涛对本报记者如是说。 据了解,针对中国水业现状,一般有两种城市水业资产的产业化处理模式:一是城市水业资产归政府所有,政府以特许经营的方式授权地方自来水公司(或民营、外资水务企业)经营,自来水公司失去资产转型为参与市场竞争的运营公司;二是城市水业资产划归自来水公司所有,自来水公司可以选择自主经营或以特许经营的方式授权其它运营公司,这种模式下自来水公司将以资本投资运营为主业。 傅涛认为,由于没有明确所采取的水业市场化模式,容易造成地方政府与供水企业的角色混淆,双方均认为自己是城市水业资产的主体。 一方面,基于水业的天然垄断性和社会公益性,加之城市水业本就是城市政府投资的,许多地方政府不顾供水企业是资产主体的行业现状,在决策上按照第一种模式来进行管理,认为政府完全有权根据经营城市的需要来配置水业资产,以获得更大的资本市场的支持;另一方面,供水企业则理直气壮地认为,作为一个企业应当享有对城市水业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而只要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所谓市场化大型水业集团的诞生就无从谈起。 中国水业集团路在何方 2003年国际ABS能源研究机构报告分析表明:2010年至2020的全球水业市场格局将发生重大变革,目前已有的全球大约20000家独立的水业企业,在今后15年内削减到5000家,不到100家的大型企业将控制全球2/3的水业市场。 在今年数十次中国大型水业项目的国际招标中却少有中国公司的身影,偶尔出现的也是刚刚成长起来的实力相对弱小的民营企业。傅涛认为,那些看似庞大的国有供水企业往往在自身问题上耗费了太多精力,同时,目前多数供水企业的“市属”性质也严重制约了规模化扩张速度,加剧了水业资本市场的资金短缺。“很多地方政府关注的是本市水业的安全、水价和服务质量,但是市场上如果没有足够的、强有力的竞争主体参与竞争,低层次的激烈竞争就更难达到提高效率、改善服务的长远目标。” 专家认为,目前中国水业市场化的关键之一是放活产业竞争的主体,提高水业的产业集中度,改善水业的产业结构,形成一批有实力的市场竞争主体和产业链联盟(企业战略组合),以此为基础才能进一步完善以城市为单元的投资和运营竞争。 专家指出,目前中国水业首先需要的是完善产业政策,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本结构,而不是低层次地抨击行业垄断。打破垄断可能是单个城市水业的改革重点,但目前不是整个水业产业化的核心问题。在中国水业产业发育欠成熟的前提下,竞争机制的引入不能首先在城市层次上进行。因为过分在城市层次的竞争一旦加剧,会极大地削弱本来就不够强大的市场主体,从而使竞争主体缺乏,使产业形态扭曲,将不利于水业市场化的健康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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