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各省供热改革民资可竞标特许经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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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 13:28 粤港信息日报 | ||||
我国将推行城镇供热特许经营,民营企业可通过竞标参与城镇供热工程,取得特许经营权,并可参股国有供热企业。 供热国企可招民资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8部门近日下发通知,提出要引导和鼓励国有、私有和合作经营企业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与城市政府签订合同,参与城镇热源厂、供热管网的建设、改造和经营,取得规定范围和规定时限的特许经营权。通知明确, 北方停止福利供热8部门的通知还宣布东北、华北、西北及山东、河南等地为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在试点城市将停止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统包的职工用热制度,改为由居民家庭和用热户直接向供热企业缴费采暖。通知明确试点城市供热实行政府定价,由试点城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定价时要举行听证会。 城镇强制安装新采暖装置通知还提出改革现行热费计算方式,逐步取消按面积计收热费,改为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今后城镇新建公共建筑和民宅,凡使用集中供热设施的,都必须设计、安装具有分户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的采暖系统。计量及温控装置费用计入房屋建造成本。现有公共建筑和民宅也要按分户计量要求进行改造,安装分户计量、温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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