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出租房管理出“真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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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 09:57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扬)报社接到读者举报:某小区内有人涉嫌诈骗,记者前往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调查,物业公司竟然对租用公寓的这家公司一无所知。有多少物业公司对近在咫尺的商品房承租户毫不知情?记者调查发现,几乎所有的物业公司对出租户都没有登记备案,出租房屋管理出“真空”。 房屋出租归谁管?按照市国土房管局的要求,业主出租房屋要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备 由于手续繁琐,超过半数的出租户私下将房屋出租,没有按照规定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而离业主最“近”的物业公司,则对业主出租房屋的行为不闻不问。五道口附近一个小区的物管公司告诉记者:“政府没有要求我们对出租房情况进行登记备份,也没有赋予物业公司这样的权力,因此只要业主按时足额缴纳了物业费,房子租给谁,干什么用,我们都不管。”清华园附近一个小区的物管公司也表示:“房屋出租是业主的个人隐私,人家不主动登记,我们不能上门查。”看来,出租房屋出现了一个管理“真空”。而正是这个“真空”让出租房成为“隐蔽”的场所。 记者向市国土房管局一位官员核实,本市目前的确没有法规要求物业公司对业主出租房情况进行登记备份,但是这位官员表示,这样的登记十分必要,在本市即将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应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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