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信用制度具雏形 出现差错可申请更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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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 09:2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上海七月三十日电(李佳佳 陈静)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姜澜今天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经过四年的不懈努力,于一九九九年八月起步的上海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已进入了深化阶段,上海的社会信用制度已有了一个“雏型”,初具规模的征信活动开始对改善信用环境、促进信贷消费、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产生积极的影响。 姜澜说,根据新近制定的《关于加强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 据了解,上海诚信体系建设已进入了深化阶段,今后三年里上海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将主要从推进社会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建设、行业信用管理和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建设、信用法规建设、诚信环境建设这五方面着手。 姜澜还介绍说,针对诚信体系建设中的个人信用系统信息输入的安全问题,有关的纠错机制以及信息的采集手段均在不断的完善中,所以在此阶段出现差错在所难免,但一旦个人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出现差错可以立即向有关部门申请予以更正。若申请未得到满足,可向仲裁机构申请要求复议。如果个人所提要求未得到确认,在个人信用记录中将会出现两种记录。我们的信用系统是完全可以做到客观,公正,站在第三者的角度。 同时,即将出台的《个人征信管理办法》将有力保护个人隐私,根据该办法规定在个人信用征集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际规则,在个人征信过程中将不涉及到个人隐私,个人信息不经授权不向任何人公开,只有当个人出现严重的社会失信行为时,征信系统才会在一定程序一定范围内对此种行为予以披露。完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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