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动力董事会建议流通股东不接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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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 02:2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针对重庆东银发出的要约收购条件江淮动力董事会建议流通股东不接受 本报讯江淮动力(000816)就要约收购事宜向全体股东发出了报告书。报告书称,要约收购完成后,重庆东银不打算改变江淮动力的主营业务,也不会有重大调整;也没有对江淮动力的重大资产、负债进行处置或者采取其他类似重大决策的计划。董事会在报告书中建议,流通股股东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对于《要约收购报告书》列明的挂牌交易股票要约条件 重庆东银日前发布公告称,拟向江淮动力除江动集团之外的全体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股份的要约,收购价格为每股6.05元;收购股份为江淮动力11440万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36%。 重庆东银在报告书承诺:为确保江淮动力在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仍符合上市条件,重庆东银已与汉唐证券签署《关于使符合股票上市交易条件之合作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在要约收购期满后,如果重庆东银持有江淮动力的股份超过其股本总额的75%,在收购完成6个月后的第5个交易日,重庆东银将把持有的超过江淮动力股本总额75%的流通股以大宗交易的方式转让给汉唐证券。 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挂牌交易股票的要约价格6.05元/股,较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有较大幅度的折价。据悉,在完成收购后,重庆东银与江淮动力之间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将继续保持各自的独立性和完整性,重庆东银主要通过江动集团依其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对江淮动力的股东权利,不会直接干预江淮动力的日常生产经营及重大经营决策。 据了解,本次要约收购与此前南钢股份的要约收购有两点不同:一方面,在股权结构上,江淮动力只有国有股和流通股,没有法人股。因此,此次要约收购只针对全体流通股股东,定价也是只对流通股的单一定价。而此前南钢股份要约收购定价则分成法人股和流通股两个价格。另一方面,南钢股份是因为收购方直接收购上市公司而触发的要约收购,而本次要约收购是因为重庆东银对江淮动力第一大股东江动集团进行整体收购而间接触发的。(史月萍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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