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顺德陈村举行的花卉知识产权座谈会上,专家们告诫说,知识产权是企业占有市场份额的标志和企业竞争的利器。但在实践中,不少花卉企业由于不重视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导致企业无形资产的流失,甚至危及企业生存与发展。
有专家甚至认为,缺乏知识产权意识,已经成为中国花卉业的切肤之痛。
知识产权直接影响企业切身利益
现在的中国花卉业面临着这样一个悖论:国人不甘心,外商不愿意。
国人不甘心是因为,现在各大展览上展出的很多花卉都是在中国培育,但是由于专利权不属于自己,企业要向国外厂商支付大笔产权费,这其中甚至包括很多中国的本土产品,如闻名天下的山东菏泽牡丹因为商标被美国抢注,今后要经美国允许后才能出口,这直接影响到众多花卉企业的切身利益。
外商不愿意则是由于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还处于混乱无序的状态,让那些有心追求规范化的外商望而却步。因此,在国内很难看到国外最好的品种。
荷兰一家花卉企业负责人介绍说:“培育一个新品种一般需要七八年,要投入大量资金,一旦被非法扩大繁育,损失是很大的。只要去中国一次就够了,之后中国的花卉企业就不再需要那些品种了。由于带去的新品种根本得不到保护,就不敢再去了!”
据顺德陈村花卉世界负责人介绍,在他们市场内的花卉企业中,有自己专利品牌的几乎为零,而使用外商新品种的花商,也几乎从不给对方任何合理的专利费用。正是在这样一个双方观望的拉锯战中,知识产权瓶颈勒住的,是整个花卉产业的脖子。
法规到位创新缺席
从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到花卉产业的竞争力,是并不存在复杂的逻辑联系。花卉市场竞争的核心因素是花的品种,品种的竞争核心因素是科研,科研落后是由于创新不足,创新不足是由于激励不够,而保护知识产权正是实现有效激励的唯一办法。
据了解,花卉在世界范围内有着几十亿美元的市场。在我国,仅仅以广东为例,最近的资料显示,花卉业年产值13亿元以上,年出口创汇额6000多万美元,从业人数超过5万人。
然而,蛋糕做得大却并不意味着蛋糕一定好吃。我国“十五”计划已经开始实施,但科技部和农业部的科研单位,还都没有把花卉纳入科研规划。而花卉育种的落后、技术研究和推广的落后,将会持续导致花卉产量低、质量差。而在花卉大国荷兰,几乎每一个花卉品种都有一个相应的育种公司,他们长年培育一个品种,不停地推出新品,其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可以保证投资育种者有丰厚的回报。
事实上,早在1999年3月23日,我国政府代表团就已经向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递交了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的加入书,并于同年4月23日正式成为UPOV成员国。然而,由于我国目前新品种开发迟缓,这把法规大伞并无本土品种可保。另据相关媒体报道,今年6月10日,日本国会众议院通过了种苗法修正案,7月已经开始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日本这一次将利用知识产权这把利器对中国的出口农产品进行打击,而花卉业首当其冲。
陈村花卉世界的负责人介绍,国内向日本出口的花卉主要来自云南,估计日本此举会对当地的花卉业造成很大冲击。而从长远来看,广东花卉产业也将面临同样的问题。
本报记者 王晖辉 实习生 李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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