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放心消费场所”活动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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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 03:50 人民网-市场报 | ||||
本报讯记者王苏伊报道:日前,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决定,共同在全国商业服务业开展争创“安全放心消费场所”的活动,作为“百城万店无假货”和商商联手系列活动的一项具体内容。该活动的主题是:建立长效机制,争创安全放心消费场所。 建立长效机制,就是从全员意识、组织结构、规章制度、人财物资源等方面提供保证,形成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的长久有效的运行机制;争创安全放心消费场所,就是通过 活动范围包括全国主要城市的各类商业和服务业经营场所,企业的性质不限。活动内容主要有以下三方面要求: 第一,加强商品管理,保证商品质量。严格按照政府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杜绝经营国家规定的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建立动态的合格供应商品目录,严格验收把关,严防假冒伪劣商品进入流通;加强商品(尤其是生鲜类食品)保质期的管理,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维护商品品质;科学进行商品规划,建立合理的商品结构,与供应商保持良好的互利合作关系,保持畅通的供货渠道,在危机出现时能够保证相关商品供应不断档。 第二,加强现场管理,保证服务质量。 大力开展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保证服务水平的一致性并不断提高;以安全放心消费为主题大力开展QC小组活动,做好服务现场的管理工作;向消费者如实提供各类商品、服务信息,不误导、欺骗消费者,维护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在危机期间不哄抬物价;严格履行“三包”规定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售后义务,按照《中国商业企业诚信公约》制定对消费者的服务承诺。通过实行先行负责制等建立顾客投诉解决机制,及时、圆满解决顾客投诉。 第三,确保经营环境安全卫生。根据经营内容的要求建设和改进经营场所的设施条件;按规定通风换气,保洁消毒,做好废水、废气、废渣处理工作,防止空气、灯光、噪音等污染,并定期监测其达标情况;早期发现和消除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设立安全通道,加以明显标志,保持畅通;使经营环境符合卫生、消防、市容、环保等部门的要求,保障消费者在消费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对开展争创活动取得成效的企业,经自愿申报、当地商会会同消费者协会联合审查、推荐,并经全国性媒体公示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后,依据认定条件认定为“全国商业服务业安全放心消费场所”,并从中择优授予“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先进单位。本活动的推荐、认定过程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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