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 02:1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董事赵才标、独立董事顾肖荣因故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长叶观年先生、总裁陈忠信先生、总会计师乔一平先生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1.3本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2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基本情况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2.2.3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注5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注7 5.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5.3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重要事项 6.1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收购或置入资产注10 √适用不适用 6.1.2出售或置出资产注12 适用√不适用 6.1.3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经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以其合法拥有的对控股股东上海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下属企业债权合计4.42亿元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合法持有的上海牛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牛奶公司")20%的股权、2072.66亩土地使用权、上海三和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和公司")的56.84%股权、上海宾士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宾士公司")的70%股权以及28,937,056.47元现金资产进行整体资产置换。上述重大重组事项公司已于2003年3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获得审议通过。截止到2003年6月26日为止,置入资产已在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完成了产权转让交割手续,公司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全部资产已完成交易,全部款项均已付清。详见2003年6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上的本公司公告。牛奶公司20%股权本报告期内已确认投资收益300万元,三和公司本报告期内已贡献净利润33.7万元。 6.2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3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自1998年6月12日以来,公司收到的《民事判决书》仅有一件尚未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8)沪一中经初字第284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被告上海新华房地产发展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公司)到期不能偿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市办事处(以下简称原告)人民币借款本金10,000,000.00元、借款利息人民币1,160,185.00元及复息人民币49,644.15元。原告有权将新华公司作为借款抵押的本市番禺路二百二十二弄内番禺大厦一号楼十四至二十层、建筑面积4,760平方米的房产折价或者拍卖,在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被告上海东海股份有限公司对新华公司的上述还款承担连带责任。 新华公司已出具《不可撤销贷款抵押书》:以本市番禺路222弄内大厦1号14至20层,建筑面积为4,760平方米的产权房屋所有权的抵押作为贷款本息归还的保证。截止2002年12月31日,银行尚未撤销海博股份的连带责任。 6.5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7财务报告 7.1审计意见 7.2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6月单位:(人民币)元 7.3报表附注 7.3.1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 7.3.2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增加上海三和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上海海博物流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海博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市闸北区汽车运输场四家单位。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七月三十日
|